「18-132」八步法官携手妇联加强庭审教育感化失足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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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1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庭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庭审中,八步区法院法官携手妇联加强法庭教育感化失足少年,让被告人真心悔过,为其将来以阳光的心态重回社会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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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据了解,李某是一名刚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家庭中,刚出生不久,母亲便与父亲分开了。而尚八个月大的李某,被父亲带回老家,交由其爷爷抚养。从此父亲则一直在外打工,从未对这个儿子表现出关爱。由于常年疏于管教,李某三年级便辍学了。辍学在家的李某终日无所事事,从七八岁起便经常在村里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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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从小缺乏管教,法制观念淡薄,李某最终走向了犯罪的道路。2018年3月20日,李某的朋友卢某说想要一部电动车。李某认为卢某是自己的朋友,便决定“帮助”他。于是,次日凌晨,李某与同龄的卢某一起前往40公里以外的县城盗走了一辆电动车,并连夜开回了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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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他们以为自己的盗窃行为神不知鬼不觉的时候,却不知早已被公安机关盯上了。4月9日,李某在一间网吧上网时,被警察抓获。6月19日,李某被检察院以犯盗窃罪起诉至八步区法院。7月11日,八步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盗窃案,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官感化教育失足少年

由于被告人李某系未成年人,其父亲又拒绝出庭,于是,八步区法院按照“合适成年人制度”通知妇联代表作为“临时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并为李某指定了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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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理过程中,法庭了解了被告人李某的出生经历后,在法庭教育阶段,法官与妇联代表积极的做李某的思想教育工作。妇联代表开导李某,如何走好今后的道路,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官告诉李某,虽然对自己的出身无法选择,但可以通过自强改变生活环境,改变自己的命运。其已经满十六周岁了,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合法获取财富。法官的一番话,让少年眼眶湿润,通过法庭教育,被告人李某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了深刻认识,立志重新做人。法官希望李某深刻吸取此次教训,加强法制观念,走好人生道路。

【法官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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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的成长都离不开家庭教育,疏于管教、缺乏正确引导是导致少年失足,误入人生歧途的直接原因。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的呵护与提醒,家庭关爱缺失,对孩子的未来有着严重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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