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行機動車交強險電子保單,新規6月1日正式實施

深圳推行機動車交強險電子保單,新規6月1日正式實施

關於實施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數據電文服務應用工作的通告

為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深入推進“數字政府”和“智慧新警務”建設,為機動車所有人與保險消費者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保險和公安交管服務。深圳保監局與深圳市交警局按照警保深化合作的工作部署,在深圳市推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數據電文(以下簡稱“交強險電子保單”)服務應用工作。具體通告如下:

一、深圳地區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可採用數據電文形式簽訂交強險合同,形成交強險電子保單。與機動車交強險保險標誌配合使用。

二、深圳市保險同業公會在深圳保監局的指導下,明確投保規則、批改規則、理賠規則、電子發票等配套業務規則,在保險行業內實施交強險電子保單便民服務應用,引導和鼓勵車主、保險消費者使用交強險電子保單。

三、深圳市各保險機構充分掌握交強險電子保單監管政策、業務流程、系統操作、問題處理等應用規則,優化流程,提升保險理賠服務水平。

四、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路面執勤執法、機動車登記、機動車定期檢驗合格證發放、交通事故處理工作中,對在深圳市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經核對交強險電子保單數據投保狀態正常的,作如下處理:

(一)執勤交警路面查驗時,未攜帶、放置交強險保險標誌的實施口頭提示,要求攜帶、放置交強險標誌,不罰款不扣車。

(二)交警各辦事窗口、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再要求被保險人出具紙質保單或複印件。按法律規定須留存交強險複印件的,由辦事窗口調取電子保單信息打印留存。(新車註冊登記,以及轉至外地辦理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時機動車超出檢驗合格標誌有效期的情形除外)

五、在深圳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在深圳市外需要使用紙質交強險保單的,車險消費者通過保險公司官方網站下載並打印電子保單。此外,也可以通過登錄深圳市保險同業公會的網站或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

六、為做好該項便民利民服務工作,深圳交警利用電話83333333,各保險公司利用自有客服電話接受市民的諮詢和監督。

七、本通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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