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认为长春疫苗的董事长家属,高俊芳的儿子和丈夫会被判刑么?大家有何看法?

靠自己1915


这话说出来大家可能会有点不高兴,但我认为高俊芳的儿子和丈夫可能都不会判刑,或者最多就是高俊芳的丈夫张又奎判点刑。



我们目前连高俊芳是否参与疫苗造假都不知道,有可能这些疫苗造假是下面的人瞒着高俊芳做的。但是我想去年百日破被查出来不合格,高俊芳是肯定知道的。知道而未重视,肯定是导致疫苗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高俊芳是肯定要负法律责任的。

至于她的老公张又奎和儿子张洺豪,很有可能根本就没有参与造假,也不知造假这回事。虽然这两位也对公司持股,但是一个是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一个是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说白了真正的老大还是高俊芳,这两位还是执行者的角色。而张俊芳一个如此精明的女人,肯定在疫苗制假的时候,就考虑过牵连的问题。宁可自己背锅,也绝对不会拉儿子下水,最多就是把丈夫拉下水。所以,她们夫妻俩很可能就压根没给自己儿子说这事,张洺豪可能对假疫苗毫不知情。就像电视剧中演的那样,高育良绝不允许他的情人参与任何公司经营,目的就是怕有一天东窗事发,好让他情人逃脱法网。



如果张友奎和张洺豪真的对假疫苗毫不知情,且未参与假疫苗的制造,还真的有可能两个人不会收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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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D肖


虽然受到世人唾弃,万民怒斥的无耻之家,长春长生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高XX的老公和儿子情感上理应受到刑事处罚。坐牢判刑,那得多么大快人心呀。

但制假售假的长春长生是股份制上市企业,在这个生产过程中追责对象:公司主要负责人(法人),公司高管,生产销售管理人员……

对于持股的股东不参与具体生产管理销售等事宜的,不会追纠刑事责任,譬如还有广大持股长春长生的股民,毕竟不是搞株连九族的时代。

当然后续案子侦破过程中,有涉及其丈夫其子参与犯罪线索的,肯定他们也会受到法律制裁的。

证监会对具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企业,有强制退市的措施。

那么高XX老公及儿子的股份也就失去了交易价值和套现机会。纸上富贵的泡沬破碎。

而犯罪嫌疑人高XX,受到刑事审判时,还会有没收其家产的处罚,及高额罚金的处罚。

那高XX判刑,倾家荡产,其老公及儿子也就没有啥好下场了。





太极之极


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浏览了一下其他网友的回答,总结起来基本都是一个看法,就是“谁犯法就惩罚谁”,这种想法乍一看蛮有道理,细思却极恐!

长生生物事件发酵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作为长生生物集团的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兼总经理的张铭嚎却以一句“我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为由至今逍遥法外,这就说明一个问题,我们在这方面的法律存在漏洞,如果以“谁犯法就惩罚谁”这种观点来处理长生生物事件的话,我们应该用哪条法律来惩罚张铭嚎呢?如果那样的话高俊芳就可以成功的弃车保帅,既她一人承担所有罪责而保全她的家人,长生生物的非法所得也最多损失九牛一毛,绝大部分会被她的家人拿走,那么我们这些受害者最终仍然是彻底的输家,那样的话不知道我们什么时候会被再次伤害,所以我认为“谁犯法就惩罚谁”这种想法应该换成“谁伤害大众就惩罚谁,谁伤害国家就惩罚谁”!法律条款是死的,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完善,立法部门应该针对长生生物事件修订相关法律,彻底将高俊芳家族一网打尽,让这个罪恶家族永坠地狱,这样才能真正的保障我们这些小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让我们免遭被再次伤害!





鸡腿被偷了


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近日被刑拘,等待调查追责判刑,高俊芳作为公司法人代表,被判重刑不可避免,那么她的儿子、丈夫会被判刑吗?

长生生物企业是高俊芳的家族式企业,高俊芳持公司总股又的18.1%,丈夫和儿子共同持持有股权33.7%,其余的股东都是小份额股权,长生生物企业所有决策几乎都是高俊芳一家三口说了算,制造假疫苗有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起假疫苗事件中,高俊芳是主犯,高俊芳的丈夫和儿子是从犯。

高俊芳判决死刑应该不至于,必定还没有假疫苗还没有报道致人死亡事件,也许最大限度是无期徒刑,高俊芳儿子、丈夫如果属于长生生物企业的管理高层,当然也免不了被追究刑事责任,父子俩不管是参与了制造假疫苗的决策,还是直接参与制造假疫苗,其责任都次于高俊芳,应该不至于被判无期,最多就是十多年的有期徒刑,在这次假疫苗事件中,高俊芳一家三口死罪不至于,被判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不可避免,没收所有违法所得不可避免,罚个倾家荡产也不避免,这是民心所向。

长生生物制造假疫苗,已经严重威胁到全国人民的健康安全,是极其严重的罪刑,除开食品、药品,其它的假产品虽然性质恶劣,但是不甚至危害公众的生命安全,长生假疫苗事件发生后全国人民都希望严惩以高俊芳为首的长生生物管理高层,基本上都要求判处高俊芳等人死判,这也许警示食品、药品企业不再造假最好的方法。如果高俊芳丈夫、儿子参与此案也不能轻判,否则我们的身体健康安全谁能保证。



舞动人生124


只要在公司上班都有责任,除非你和公司没有关系,丈夫张友奎是副总经理,儿子张洺豪是副董事长,都是公司的骨干成员,属于公司的高管,肯定是有责任的。

儿子张洺豪是未来的接班人,现在正在培养,如果高俊芳判无期徒刑,张友奎最少也得判10年,儿子张洺豪12年,因为他们都是主要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一个单位出事了,能牵涉到很多人,包括长生的质检,分管质量的总经理,还有研发,这都是和质量有关的人员,长生造假纯属人为因素,不存在大意和失误,客观理由一点没有,所以公司高管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个专业疫苗生产企业,居然能干出这么低级的错误,真的令人感叹,我们都知道质量是企业的生存法宝,我们也一直在倡导以质量求生存,为什么还是出事了呢?这都是利欲熏心造成的。这种人不杀不能平民愤。

长生中国三大疫苗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重点企业,为什么质量就抓不好呢?这和我们的处理机制有很大关系,我们是以罚款为主,如果造假逮住判刑,在很大程度上会有效制止造假。严惩造假者看看谁还敢做。

高俊芳的丈夫和儿子都面临牢狱之灾,他们也是责任人之一,这就是不作为造成的,希望你们好好改造,在里面学会做人。


大海传媒


国务院调查组深入调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一桩桩罪恶逐渐暴露,销毁证据,勾兑疫苗,违反规程,可谓是罄竹难书,千夫所指。

挽救生命的狂犬疫苗,长生生物斗胆包天,竟敢不按流程生产。中国是养犬大国,每年被狗咬伤患者数不胜数,长生生物生产的狂犬疫苗治不了病,这不是典型的草菅人命。

高俊芳罪恶滔天,其高层的丈夫和高层的儿子也难咎其责。不能以‘’不知情‘’把责任全推给高俊芳,因为长生生物等于家族企业,当享受贪婪带来的暴利,就必须承担贪心造成的后果。

作为高层,不可能不知道生产流程,明知不问,知情不说,包庇犯罪的行为就是犯罪。

高俊芳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但这一次决不能有漏网之鱼,丈夫张友奎,儿子张铭豪只要涉案,就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秋平171152879


如果丈夫儿子不任职,法律对其不追责任或少处罚。家庭企业老子儿子都是干部,这就说明老子儿子共同经管,共同知情,共同但责,期间老子儿子没有制止,如果高俊芳判死刑,老子和儿子最低无期或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难得糊涂75761006


中国有句话,叫一人做事一人当,中国法律现在也没有株连九族规定。

因此,高俊芳如果最后查实涉及法律问题,她首先要承担法律责任,看目前情况下,估计已经触犯法律,被判刑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至于她儿子和丈夫是否要被判刑?要看最后查处的问题和结果。

如果她的儿子没有参与决策和谋划制造假疫苗,或者只是和普通员工一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只是工作执行者,即使他们用高俊芳犯罪所得消费再多应该不会被判刑。

反过来说,如果高俊芳的儿子和丈夫,不仅知道制造假疫苗事情,而且帮助策划和决策,积极参与假疫苗制造全过程,并协助销售,对抗检查,销毁证据。那就足以触犯法律了,肯定会被判刑。

现在一切都还在查处过程中,相信很快会有结果,让我们拭目以待。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间未到,时间一到,立刻就报。


醉美邯郸


谁犯法,就抓谁!!!

长生造假罪大恶极,处以极刑也不为过!!!但是依法律她的家属不该连坐,不过她的家属应该也知道这件事,赞同这件事,至少是然许这件事!!!

如果她的家属支持了这种行为,就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如果抓不到具体参与的证据,就用罚款的办法!!!

数倍地追究违法所得,把他罚得一无所有也不失为一种办法!!!

坑国害民!!!祸害幼童!!!

罪大极恶!!!天人共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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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啸九天令


首先他们是利益共同体 她儿子儿媳等也在享受着这些昧良心钱 第一个 不管这个股票和隐藏财富好像在她儿子名下多数 应该先没收这些非法所得 并数十倍惩罚这个家庭 以共同债务处理 第二 如果他儿子丈夫没参与实际经营 在法律上就不能株连入狱 但如果假药降成本的事知晓 那也算知情不报 应该能算包庇罪 也能判刑 鉴于他们是利益共同体的关系 有些违法事实要看知情不知情来定罪 总之要罚的这个家庭单位破产 并追查海外隐藏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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