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域高原遍地盛開調解「花」——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工作綜述

廣袤的土地,皚皚的雪山,湛藍的天空,碧綠的湖水……如今,在西藏這片令人嚮往和憧憬的雪域高原,人民調解工作正如茫茫草原上的格桑花一樣綻開了花蕾,吐露著芬芳。

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支持下,經過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廣大人民調解員的辛勤努力,我區已經初步建立起了以地(市)、縣(區)人民調解工作指導中心為引領,以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主體,以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和寺廟人民調解委員會為支撐,以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為兩翼的多層次、寬領域、較完善的新時期人民調解組織網絡體系。“哪裡有人群,哪裡就有人民調解組織;哪裡有糾紛,哪裡就有人民調解工作”正在廣袤的雪域高原上逐步變為現實。


狠抓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建設

夯實工作基礎

雪域高原遍地盛開調解“花”——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工作綜述

目前,全區已經建立各類人民調解組織7037個,共有人民調解員39195名,基本實現了村(居)、鄉鎮(街道)和重點單位、區域、行業的全覆蓋。儘管這些數字與兄弟省市相比可能微不足道,但是對於西藏來說,能夠取得這樣的成績實屬不易。西藏自治區區域面積約佔全國總面積的八分之一,轄74 個縣、697 個鄉鎮、5765 個村居(社區),全區300 多萬人口分佈在120 多萬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地廣人稀、交通不便、高寒缺氧,人民調解工作基礎薄弱。長期以來,農牧區的廣大群眾沒有形成通過人民調解的方式解決矛盾糾紛的習慣和理念。面對困難,各級司法行政機關不畏艱苦、迎難而上,從點滴做起,持之以恆、堅持不懈,終於在全區構建起了較為完善的人民調解工作網絡。

在不斷構建人民調解工作網絡的同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積極借鑑內地的做法和經驗,大力推動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2017 年5 月,拉薩市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市、縣婚姻家庭糾紛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全部建成;2017 年8 月,墨脫縣司法局牽頭組織,縣環保局、縣林業局協調配合,成立了墨脫縣環境保護領域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2017 年9 月,日喀則市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目前,全區各縣都建立了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旅遊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等也在逐步建立,拉薩市已經組建了8 類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

雪域高原遍地盛開調解“花”——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工作綜述

薩迦縣人民調解員正在調解一件鄰里糾紛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以人民調解規範化建設為抓手,在初步實現人民調解組織、工作全覆蓋的基礎上,推動西藏人民調解工作創品牌,上檔次。如日喀則的“五老金牌調解室”,山南的“第三方溫馨調解室”,昌都的“零距離調解室”等等,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調解品牌。同時,結合西藏特殊的區情,不斷創新工作思路,注重加強重點區域、重點人群的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比如,針對西藏藏傳佛教寺廟眾多、信教群眾多的實際,重點加強寺廟等場所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在兩邊一線(邊境、邊界及公路鐵路沿線)建立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在邊境管控、四省藏區邊界網控、鐵路沿線守護和寺廟管理工作中的“調解員”“監督員”“宣傳員”“守護員”“聯防員”作用。

全區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大力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通過自治區示範培訓和地市、縣(區)逐級培訓,不斷提高人民調解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並將重點放在提高人民調解員政治素質和維穩責任擔當意識。通過駐村工作隊、便民警務站、雙聯戶、駐寺工作隊、護路隊(鐵路)等重要的平臺和載體,吸收村(居)委會幹部、雙聯戶長擔任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把“一代表、兩委員、五老”和“雙聯戶長、駐村工作隊員、便民警務站幹警、護路人員、邊防輔助人員吸納到人民調解員隊伍中,不斷壯大人民調解員隊伍,發揮這些人員情況熟、信息靈、有威望的特長,讓人民調解工作的觸角隨著全區維穩十項措施的落實而延伸到社會最小的單元和每一個角落,有效解決了人民調解組織存在的“亂、散、癱”等現象,確保人民調解在全區120 多萬平方公里內“無盲點、無盲區”。

三年來,全區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矛盾糾紛2 萬餘件,開展法治宣傳18000 餘場次,收集各類社會輿情2000 餘件,切實發揮出了人民調解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基礎性的作用,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幹部群眾的認可。

雪域高原遍地盛開調解“花”——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工作綜述

狠抓人民調解機制建設

強化工作保障

雪域高原遍地盛開調解“花”——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工作綜述

貢覺縣人民調解員正在調解一件草場糾紛

根據自治區維穩安保工作的需要,把人民調解員納入全區群防群治隊伍中、把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到全區綜治維穩工作的總體部署中,以區黨辦、政辦的文件形式,明確人民調解“以案定補”“以獎代補”標準,解決了長期制約人民調解工作發展的“瓶頸”問題。近年來,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工作以保障機制建設為抓手,不斷創新和完善人民調解體制機制,促使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西藏自治區政治局勢穩定,經濟社會發展中大有可為、大有作為。

一是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自治區司法廳積極協調區綜治辦和維穩辦,明確人民調解“以案定補”“以獎代補”標準,根據矛盾糾紛難易程度和調解效果給予每件一定的補貼;全區部分縣(區)將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經費列入司法行政機關專項經費予以保障,兩年來共投入500 餘萬元,極大地調動了廣大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為推動人民調解工作的發展提供了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障機制。經過深入細緻的調研,自治區司法廳統一制訂了漢藏雙語的《人民調解委員會職責》《人民調解員崗位職責》《考核獎懲制度》《溫馨調解室制度》《“五老”調解室制度》等20 餘項制度,形成了制度完善、保障有力、程序規範的工作格局。2017 年,自治區司法廳開展了“西藏自治區首批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優秀人民調解員”評選活動,評選出100 個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和150 名優秀人民調解員,有效激發了廣大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增強了他們的榮譽感、自豪感。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指導機制。

司法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按照各自的法定職責對各人民調解委員會及派駐調解室進行指導。加大規範性指導依據的頂層設計,相繼出臺了《西藏自治區黨辦、政辦< 關於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西藏自治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轉發西藏自治區司法廳關於建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實施意見》《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標準》等一系列政策性、指導性文件,編印漢藏雙語的《人民調解員實用手冊》和《精品案件選編》等工具書,確保全區人民調解工作有效推進。

雪域高原遍地盛開調解“花”——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工作綜述

拉薩市司法局組織召開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員初任培訓會

四是建立業務培訓體系。按照“分類培訓、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每年制訂培訓計劃並積極聯繫法院、檢察院等部門,採取專家授課、以會代訓、現場觀摩、旁聽庭審等方式,開展法律政策知識、調解技能、調解協議書製作等內容的培訓。根據西藏地廣人稀、居住分散、邊境線長、通道多的實際情況,每年由自治區司法廳派人赴各地市以電視電話培訓會形式巡迴授課,各縣(區)司法行政機關每年深入每一個村落和放牧點、蟲草採挖點、礦點,將法律法規、政策和邊境管控知識等方面內容作為教育培訓的主要課程,不斷提高邊境管控和調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建立考核評比體系。自治區司法廳協調區綜治部門將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年度綜治(平安建設)考核的重要內容,每年對各地市人民調解工作進行檢查、考評,各地市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同時,將人民調解工作作為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年度司法行政基層工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通過層層傳導、壓實責任,強力推進,進一步深化人民調解工作。

雪域高原遍地盛開調解“花”——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工作綜述

狠抓人民調解標準化建設

規範工作流程

雪域高原遍地盛開調解“花”——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工作綜述

薩嘎縣各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信息欄

全區人民調解組織通過建立健全糾紛登記、調解流程、工作紀律、數據信息統計、卷宗檔案製作和整理歸檔、回訪、培訓考核等規章制度,規範了工作場所標識、工作流程、制度上牆、調解文書應用等工作,人民調解制度化、規範化水平有了較大提高。經過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持之以恆、堅持不懈的指導和推動,我區多數人民調解委員會都能夠嚴格按照《人民調解法》的規定和司法部的相關規定較為規範地開展人民調解工作,人民調解的公信力得到提高。

建立人民調解員信息庫。結合西藏區情,對人民調解組織、隊伍、制度、機制等進行抄底式整改和規範,建立自治區、市、縣、鄉四級人民調解員信息庫,做到全區內容統一、制度統一、架構統一。

雪域高原遍地盛開調解“花”——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工作綜述

墨脫縣環境保護領域人民調解委員會信息欄

統一文書格式及工作臺賬。自治區司法廳統一製作了漢藏雙語的人民調解格式文書及卷宗盒、印製5 萬份發放全區所有人民調解委員會統一執行。同時製作下發了統一工作臺賬範本,如《人民調解委員會社會輿情登記表》《人民調解委員會矛盾糾紛終止調解通知書》《人民調解移交函》等十餘項工作臺賬,使人民調解工作得到有效規範。

統一名稱標識。根據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六有”“四落實”“六統一”的要求,全區統一規範了人民調解組織的標識、標牌、徽章、印章、證件和調解室的佈局。同時,統一崗位責任、檔案管理、調解流程等制度。

狠抓陣地建設。以先行試點,再行推開,以點帶面,逐次推開的方式,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創新人民調解陣地建設工作,設立不同佈局、不同風格、不同功能的調解室。如在邊境地區設立“溫馨調解室”,在礦點採集地區設立“五老金牌調解室”,在腹心地區設立“和諧鄰里調解室”,城區設立“網格化調解室”,在蟲草採挖點設立“流動調解室”等,不同的調解室在不同的區域發揮著各自獨特的作用。同時依託縣(區)、鄉鎮(街道)政務服務大廳設立人民調解服務窗口,採取“一站式”服務方式,為群眾和邊民提供便民最大化、處理時效快、維權成本低、執行力度強、促進和諧的優質高效服務。

雪域高原遍地盛開調解“花”——西藏自治區人民調解工作綜述

新時代,西藏司法行政系統將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發揚“老西藏”精神和“兩路精神”,緊密結合西藏的區情,把“楓橋經驗”堅持好、貫徹好、發展好,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變化,切實發揮好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的職能作用,努力打造符合西藏特點的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升級版”,有效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在更高層次、更廣範圍實現人民調解工作新作為,實現矛盾糾紛不上交,為維護我區社會長治久安、促進經濟快速健康發展做出積極努力與貢獻,讓“楓橋經驗”澆灌的人民調解這朵“東方之花”在雪域高原上綻放得更加嬌豔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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