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文化的三個「場」

學校的價值體現為三個"場":學習場、生活場、精神場。學習場對應的是學習能力。誰都不會否認學校是"用來學習的地方",學校要讓學生通過學習獲得經驗與能力。因此,學校可以成立不同的學習組織,不斷舉辦學習活動,從而形成良好、濃厚的學風。

生活場對應的是生活經驗。它被要求植入一切與學生生活相關的內容,它的目的是積累來自實踐的體驗與經驗,從而讓每個學生享受生活。因此,學校要注重展示不同的生活風格,如舉辦校服、校徽、班徽、組徽,校歌、班歌、組歌徵集,舉辦各種生活秀、特長展、興趣班,舉辦各種文體活動,組建學校的詩社、琴社、劇團,舉辦音樂節、話劇節、表演節、運動節……

精神場對應的是理性信仰。它被要求帶給學生一些看不見卻能感知到的東西,諸如愛、責任、意志、人格、信仰等。因此,學校要不斷邀請一些學者大家與學生交流。如果條件允許,學校還可以廣泛開展遊學、訪問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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