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的規定,隴西縣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在5月份上旬對全縣範圍內經營的160批次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食用農產品37批次,餐飲及限制現售食品123批次。經檢驗,共4批次食品不符合規定,合格率為97.5%,分別是3批次餐飲食品和1批次食用農產品,不合格食品如下:
隴西縣小龍坎火鍋店經營的1批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標準指標:不得檢出;檢測結果:0.06mg/100cm2);
隴西縣水滸耗兒魚經營的1批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標準指標:不得檢出;檢測結果0.02mg/100cm2);
隴西縣東晨嘉宴餐飲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的1批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標準指標:不得檢出;檢測結果0.05mg/100cm2);
隴西縣首陽紫陽超市中天店經營的1批芹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標準指標:≦0.02mg/Kg;檢測結果0.04mg/Kg)。
附件1:食品監督抽檢合格產品信息
附件2: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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