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市場區域被模仿的在先裝潢可推定知名

同一街道上,在前使用的裝潢被在後使用的裝潢擅自模仿,足以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妨礙市場公平競爭,並結合被告公司名稱變更一定意義反映主觀攀附惡意的事實,推定在先裝潢具有知名度。 案情

深圳市百分百感覺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分百感覺服飾公司)是一家內衣品牌運營公司,為國內內衣連鎖經營企業。百分百感覺服飾公司成立於2007年6月13日。深圳市百分百女人內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分百女人內衣公司)是一家經營包括內衣、服裝服飾的購銷等業務的公司。百分百女人內衣公司成立於2013年1月22日,原名稱為深圳市女人壹佰內衣有限公司,2016年7月14日變更為現名稱。

百分百感覺服飾公司請求保護的門店裝潢在先, 百分百女人內衣公司使用的門店裝潢在後。百分百感覺服飾公司與百分百女人內衣公司住所地均在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橫崗街道。

裁判

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百分百感覺服飾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生產銷售的女性內衣產品作為知名商品受保護的情況,不能舉證證明其所生產銷售的女性內衣產品的市場知名度,更無法證明屬於知名商品。因此,不屬於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的“知名商品”。故判決駁回百分百感覺服飾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判決後,百分百感覺服飾公司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百分百感覺服飾公司請求保護的知名商品特有的門店裝潢,從裝潢文字、圖案、裝潢色彩及其排列組合看,具有獨特風格,是“特有”裝潢。門店裝潢使用在先,被訴侵權門店裝潢使用在後,在相同或類似市場範圍與相同市場地域,在前使用的門店裝潢被在後使用的門店裝潢擅自模仿,造成或足以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並結合被告公司名稱變更一定意義反映主觀攀附惡意的事實,推定在先裝潢具有知名度。百分百女人內衣公司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足以使相關公眾誤認為其與知名商品經營者具有特定聯繫的,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構成不正當競爭。據此於2017年8月11日作出終審判決:百分百女人內衣公司立即停止使用“100%女人”門店裝潢,並向百分百感覺服飾公司賠償經濟損失計人民幣10萬元,以及支付其維權合理支出費用共計人民幣13200元。

評析

如何認定知名商品?有人認為應仿效馳名商標的標準來認定“知名商品”,這種觀點可能導致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商業標識的保護要求反而超過商標法對註冊商標的保護要求,有將“知名商品”的保護套用“商標權利”保護、且未明晰或者混淆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規制對象之邊界之嫌。我們認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立足的是規範競爭行為而非權利保護,應立足規範競爭行為來認定“知名商品”。

本案司法認定為知名商品,立足點在規範競爭行為,在後使用裝潢擅自模仿在前使用裝潢,足以造成誤認,並結合被告公司名稱變更一定意義反映主觀攀附惡意的事實,推定在前使用門店裝潢為“知名商品”,並考量了以下要素:

一是特有性。“裝潢”是指為識別與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者包裝上附加的文字、圖案、色彩及其排列組合。“特有性”,最關鍵點在於區別服務來源。本案中,百分百感覺服飾公司請求保護的知名商品特有的門店裝潢,從該裝潢文字、圖案、裝潢色彩及其排列組合看,風格獨特,具有顯著的區別特徵,非為相關門店裝潢所通用,具有特有性。

二是在先性。在前使用的裝潢被在後使用裝潢擅自模仿,造成或足以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誤認,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的,推定在前使用裝潢具有知名度,是知名商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一款關於“商品名稱、包裝、裝潢被他人擅自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用,足以造成購買者誤認的,該商品即可認定為知名商品”的規定,也包括了認定知名商品的此點理念。

三是混淆性。包括造成或足以造成誤認混淆。百分百感覺服飾公司與百分百女人內衣公司住所地、經營場所均相同,同屬深圳市龍崗區橫崗街道禮耕路。百分百感覺服飾公司請求保護的門店裝潢與被訴侵權門店裝潢,以一般消費者的一般注意力為判斷標準,在比對對象隔離的狀態下比對,兩者在文字的字形、讀音、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上述各要素組合後的整體結構上構成相似,足以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兩者來源存在特定聯繫,兩者構成近似混淆。

綜上,此案判決,對如何認定“知名商品”,規範市場正當競爭秩序,提供了司法認定的具體思路,是對法律條文的具體化。

本案案號:(2016)粵0307民初727號,(2017)粵03民終982號

案例編寫人: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