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

重磅∣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

人民調解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制度,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中發揮著“第一道防線”作用。為深化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近日,省婦聯、省綜治辦、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鄂婦發〔2018〕7號)(以下簡稱《意見》)。

為什麼要出臺《意見》?

《意見》有哪些特色和亮點?

需達到什麼目標?

在哪裡可以找到各縣(市、區)

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

出臺背景

截止目前,全省共建立縣以上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116個(以下簡稱“家調委”),專兼職調解員970名,調處各類婚姻家庭糾紛10629件,調解組織和調解工作實現省市縣三級全覆蓋,大量婚姻家庭矛盾糾紛被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為夯實平安湖北建設的基層基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作出了有益探索和積極貢獻。然而由於受各地黨政重視程度和財力水平限制, 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在推進過程仍存在發展不平衡的問題。

主要表現在: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設有待規範,調解資源力量整合不夠,調解工作經費保障不足,部門聯動機制還需完善等問題,影響了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可持續開展。

特色亮點

▶▶進一步明確工作責任。從預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糾紛入手,樹立命案可防可控的觀念,結合綜治、法院、公安、民政、司法、婦聯等部門的自身職責,強化各領域婚姻家庭矛盾糾紛的排查、預警、調處和化解工作,第一時間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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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完善聯動機制。探索建立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尤其與法院的訴前調解、民政部門婚姻家庭輔導、公安部門糾紛排查及警情處置等工作的銜接,實現陣地共建、信息共享、無縫對接、矛盾聯防、糾紛聯調的工作格局和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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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落實經費保障。從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等途徑解決經費保障問題。加快運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把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納入各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三級目錄,按照規定的購買方式和程序組織實施,逐步加大購買力度。

▶▶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明確婚姻家庭糾紛糾紛人民調解組織設立程序及基本要求,達到陣地建設“五落實”“六統一”。統一調解組織名稱、公示內容、工作制度、服務流程及文書檔案管理等內容。倡導建立工作智庫,形成群眾化與專業化相結合的調解員隊伍,推進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工作規範化、專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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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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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與司法、行政調解銜接配合的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機制逐步建立,多部門、多途徑銜接互動的協作機制更加順暢。

到2020年,全省形成省、市、縣、鄉四級覆蓋廣泛、上下貫通的婚姻家庭糾紛調解組織網絡,調解員專業化服務水平明顯提升。

群眾婚姻家庭糾紛的產生從源頭上減少,化解婚姻家庭糾紛途徑更加多元、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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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縣以上“家調委”名單(11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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