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女子,在7年裡從同一人手中騙走了上千萬元,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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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李某,她將面臨的是有期徒刑12年和罰金50萬元的刑罰,以及道德的譴責。同時,我們也想對受騙者說一句:你可長點心吧,長達4年時間都執迷不悟,也算是極致了。但我們也不得不感嘆一句,李某騙術“高明”。

事情最初發生在2010年,受騙者丁先生經人介紹認識李某,當時李某的身份是一位“衙內”,不僅自己的父親在京中是大官,而且自己的人脈還很廣,更是部隊裡的高官。當時丁先生想讓兒子上軍校,並一直擔心兒子的前途,李某藉此乘虛而入,向丁先生保障能為其兒子謀個好出路。

更出格的是,李某為丁先生的兒子“量身定製”了“西北王”、“西北狼”的任命書,被網友戲稱“憑藉‘西北王’三個字成功套現1000萬。”

案件其實不復雜,李某的騙術也不算多麼精緻,關鍵點還是在於李某利用了丁先生“愛子心切”,殊不知,承諾的人不是“真人”,出錢的人也涉及“用錢買官”。李某違法犯錯已不用多做說明,但是丁先生作為受害人,其行為和心理還是值得人們注意和警惕。

中國還存在買官、捐官的情況嗎?顯然不可能,每年都有大批“公考”學員奮戰在考場上,若能出錢換官,而自己又有這個條件,何須和那麼多人“擠獨木橋”,人人都可以去買官了,社會將會出現多大的亂象!這本身就是一個悖論。丁先生的想法和行為也應受到譴責。

總之,目前看來所有的詐騙犯罪,都有一個共同點:詐騙方很好的抓到了受害者的心理弱點,不斷的有手段地攻克,再堅強的內心也會有防線崩潰的一剎那,所以,時刻警醒、反省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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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一個很有些閒錢的土豪,同情其遭遇的同時,也譏笑他的愚蠢。李某,一個貪得無厭的江湖騙子,卻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活該。

以下是案情的整個經過:

  今年55歲的李某是昆明人,女,高中文化,無業。2010年,丁先生在人引薦下認識了李某。當時李某自稱自己人脈很廣,她的父親是“高官”,她自己也是部隊裡的“團長”,他家和很多領導都很熟。
  丁先生一直想讓自己兒子上軍校,而李某得知丁先生正為兒子的前程犯愁時,謊稱自己認識領導,可以幫丁先生的兒子上軍校,但需要交納“保證金”。
  於是,從2010年到2014年,這4年時間裡,“愛子心切”的丁先生先後多次轉給李某400多萬元。而為了博取丁先生的信任,李某還夥同他人偽造了虛假的“任命書”“接收函”等材料。
  2014年底,由於長期無法到崗位報到工作,丁先生找到李某,說李某耽誤了自家兒子的前程,要求李某還錢。此時,李某也擔心事情敗露,為了穩住丁先生,她又想出了新的騙局。李某一邊口頭承諾儘快還錢,一邊謊稱自己和中央領導關係密切,能讓丁先生去北京當官,並偽造了任命書,任命丁先生為“西北王”“西北狼”,負責總管雲、貴、川、藏四省。從2015年到2017年10月,李某以此為藉口,又從丁先生手裡騙走了800餘萬元。

  2017年11月,發現自己上當受騙後,丁先生向公安機關報了案。經偵查,民警將李某抓獲,2017年11月20日,李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

首先說這個李某,明知道自己沒本事兌現丁某的託付,卻在四年裡斗膽花了人家的400多萬元,眼見事情就要敗露,又心生騙計,再次從人家手裡騙取了800萬元。這女人真個是狗膽包天,畢竟紙包不住火,難道她真的就沒想到事情會有暴露的一天麼?

這個貪婪的李某貌似很有些聰明,其實正是她的小聰明把她送進了牢房,這應該也算是惡有惡報吧。

再說這個丁某,人家是不是部隊裡的團長,難道七年的時間裡就看不出一點端倪嗎?更為可笑的,當後來李某編造說要任命其為“西北王”“西北狼”,負責總管雲、貴、川、藏四省時,竟然也屁顛顛的相信了。

當代中國,還真有這樣的一個官職嗎?丁某這樣的智商,真的讓人懷疑,他的這麼多錢,是不是賣了祖上的財寶得來,還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這個案例給我們的教訓就是,做人還是要誠實本分、腳踏實地為好。騙人,終究會有露馬腳的一天。同時,也不要妄想能有那個天外高人助自己一臂之力,好讓自己一朝飛黃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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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能說什麼?這麼拙劣的謊言竟然能夠先後騙到共計1000餘萬元,這年頭真的是傻子太多,騙子不夠用了。從事發經過來看,女子的謊言諸多,根本經不起推敲:

第一、女子謊稱自己的父親是高管,自己是不對團級幹部,但是試問團級幹部為何要幫你這個忙?而且既然是團級幹部,完全可以到李某家裡做客去了解下情況再來確認其身份真偽,但是很可惜,丁某並未去核實,就單純的以一面之詞信任了李某。

第二、所謂的保證金也不符合常理,李某說是疏通費用倒是還符合邏輯,保證金到底保證什麼?保證軍校招人了,丁先生兒子不反悔?這種保證金的名頭就有問題。

第三、在第一次進軍校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丁某竟然還相信李某可以安排其進入北京擔任高管?請問軍隊和地方的政務系統根本不是一個系統怎麼能夠安排?而且連軍校都不能安排進去,就能安排進入北京?很明顯這是一場拙劣的演技對決,只可惜丁先生的一廂情願矇蔽了自己的雙眼。

第四、丁某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其詐騙數額高達千萬,已經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根據《刑法》的規定本案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0萬元符合法律規定。

第五、丁先生先後支出1000餘萬元,想必家底殷實,我想至少也應該是經商的家庭,但是往往因為經商也就造就了商人易於相信所謂的找關係這件事,對於騙局的識別能力往往比常人還要弱,避免被騙的唯一辦法,就是不要輕易相信所謂的關係,即使有也應當至少核實清楚之後再做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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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李某傻還是丁某傻,還是小編認為我們看客傻,7年的時候分兩次騙走一個400萬一個800萬,誰相信我覺得只有你那幾萬粉絲相信,一對朋友7年的時間能是一般的朋友嗎?好朋友之間她有沒有這麼大道行難道你丁某不知道嗎?還讓她一次兩次的把錢騙走,她拿走的錢是你求她辦事的錢,還是你欠人家情給的補償錢。跟據丁某被騙一千萬都不著急的樣子,他一定很有錢,那麼有錢的人的兒子拿400萬什麼工作找不到,為什麼非要上軍校,他的兒子受的了那種嚴格的管理嗎?出來後當個中衛什麼時候才能讓他那400萬回本兒呀?這種賠本的生意他能幹嗎?這個女人55歲,正常的情況下她的父親應該在80歲以上,她說她父親是高官,80歲還在位的領導人有幾個,能不能給丁某在北京找工作這都不用問就應該知道,還給800萬誰相信呀!反正我不相信。再一個丁某吳某認識七年吳某有沒有這麼一位在位高官的父親,丁某能不知道。編故事很正常但是一定要編圓滿,編的合情合理才有水平,才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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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放在電視劇中進行改編,就是妥妥的送錢和收錢啊,兩個人都不是無辜的。在我看來,對李某的處罰很正常,畢竟她不僅騙人騙錢,而且這樣的做法在某種程度上還敗壞了領導的名譽,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後果挺嚴重的,是該好好管管了。

圖:攝圖網

但對丁先生,我覺得也應該有點小小的懲戒,比如說進行一段時間的司法教育,畢竟如果不是自己的一些心思(為了讓兒子上軍校)在作祟,怎麼可能被騙,這麼拙劣的謊言能被騙這麼久,我是該說他傻呢還是蠢呢?另外為了讓兒子上軍校就可以連續幾年去給李某送錢,僅僅是因為李某稱自己認識高層領導。那是不是說明,以後要再有什麼不得了的大事,也可以用送錢的方式呢?

圖:攝圖網

最後,對於這種事,估計很多人都見怪不怪了,畢竟電視劇裡經常演,並且目的基本都是為了兩個字“利益”。但是呢,我還是想說一句,錢不是萬能的,這年頭,因為錢被送進去的人著實不少。

還是那句話,追名逐利不可怕,可怕的是做人做事失去自己的底線和初心,而妄圖在法律的邊緣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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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這名昆明丁先生被一名李小姐在七年間陸續被騙1168萬元?

第一,丁先生是個有錢人,如果沒有錢無論如何也不會被騙的,也許丁先生在積累財富的過程中習慣了通過花錢拉關係的手段,來讓自己有更多的生意,身邊這類人大有人在。


第二,李小姐肯定有一套天衣無縫的騙術,讓丁先生信以為真,李小姐事先已經把丁先生的情況瞭如指掌才下手的。並且一切都是那麼的自然,讓丁先生信以為真,陸陸續續的不知不覺中深陷騙局,前前後後被騙1168萬。

第三,雖然讓觀眾感覺不可思議,其實這樣的事情並不在少數。部分人不想通過正當手段達到升官發財的目的,一旦遇到有關係可以搞定,只要花錢就能搞定。自然不願意放過,想著一旦美夢成真就可以一步登天了。



所以,錢不是萬能的,還是正道成功比較靠譜。靠誰都不如靠自己,誰強大都不如自己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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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哪是騙子,簡直就是人才啊,七年時間,從同一個人手裡騙了上千萬,還什麼事都沒辦成,完全可以說是天下第一騙,騙王之王啊。

而丁某呢,實在難以想象,以他表現出來的這種智力水平,他是如何掙到如此多的錢,並被騙走一千多萬的。受騙時間長達七年,竟然連一個女騙子的身份都沒有搞清楚,這樣的人實在是對廣大吃瓜群眾赤裸裸的侮辱和嘲諷。

最搞笑的是女子封他為西北王,西北狼,總督雲貴川藏,且不說這個頭銜有多荒唐,雲貴川藏明明是西南,怎麼成了西北了?嚴重懷疑兩人都有嚴重的精神病,都送精神病院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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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人最初的目的就是想為自己孩子找個好的工作,能有發展有前途。用錢來買權利。當今社會很多事不是有錢就可以辦到的,一定要有人,所以才會給騙子這個可乘之機,再加上有經濟實力。這位先生肯定也覺得好的工作或者職稱沒那麼容易得到,所以才願意一直等待,再加上騙子的天花亂墜的語言,和各種虛假的材料。讓丁先生信以為真。

可是騙子也是真的勇敢,居然騙了那麼多錢。我覺得這種法治社會里,他也應該懂得一些法律知識,知道最後自己一定會被抓捕。

這位丁先生從這次教訓也要知道人要務實,要一步一腳印慢慢學習才能發展到最後,要學習經驗和技能,想投機取巧。到最後承受不了這些壓力也是一樣會被社會淘汰。

所以各位不要想著一下發大財當大官,沒那麼容易的,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些領導的品質和意志力的,做好自己,一步一腳印。認真堅持自己工作和事業,一定會成功的!


叫皮呦呦就好


這個被騙的人絕對不是好東西。與行賄一樣,存心不良。涉險的驢友只是無知,一般沒有壞心眼,現在都主張他們承擔營救費用。而受騙者往往都有不良心理,甚至是犯罪心理(行賄),應該讓他們承擔辦案的成本(實際也是營救,是經濟營救),還應該處罰。


白頭髮黑頭髮


早上看的西遊記,孫悟空用大葫蘆騙了妖怪小葫蘆,我還感慨呢!這世上真有孫悟空和妖怪這樣的人,一個真敢胡編亂造,另一個就真敢相信,騙子說啥他就信啥。…這下午在頭條上就看到這條新聞。我就想不通,騙子這行就這麼好乾嗎?門檻這麼低嗎?通往成功的路這麼容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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