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價1688提升爲5600促銷價1888,網購促銷特價有巨坑

小李網購一瓶法國進口葡萄酒,“促銷價”卻明顯高於平時交易價,於是,小李將商家告上法庭。房山法院受理該案後認為,商家行為構成價格欺詐,應根據原告的主張進行商品購買價格三倍的賠償。

趁著網購促銷季,小李在某購物網站上購買了一瓶法國進口葡萄酒,廣告顯示該葡萄酒的專櫃價為5600元,現促銷活動價格為1888元。買回葡萄酒後,他發現該葡萄酒在購買前幾天的原價卻為1688元。小李認為商家利用“促銷季”進行特價宣傳,但實際上自己並未獲得低於平日的交易價格,商家屬於欺詐行為,遂將商家告上了法庭。

原價1688提升為5600促銷價1888,網購促銷特價有巨坑

雙11、雙12、618、38婦女節、520諸如此類的節日噱頭是網絡銷售的常用手段,大都舉著“感恩回饋”的大旗降價賣貨,不能否認確實有真實的促銷,但是消費者們需要認清一個事實,生意人不做虧本的買賣,除非是做慈善。葡萄酒建議找可靠的專賣店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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