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稱鎮水神獸被挖致成都大雨被行政處罰,玩笑也能成謠言?

看看最近的天氣預報,熱點菌就忍不住哼起一首歌“雨一直下……”

風雨雖大,卻擋不住網友們的段子手屬性,紛紛對各地雨況進行調侃,然而有些玩笑卻越傳越真,也因此惹了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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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暴雨因神獸被挖?

近日成都多次因暴雨登上微博熱搜,連名言“成都,一座你來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可能都要改成“成都,一座你來了就只能被大雨衝回老家的城市”。

暴雨持續導致路面積水,成都開啟“看海”模式。然而,成都人民的畫風是這樣的:有人坐剷車沉著轉移,還有人拿出“火烈鳥”水中淡定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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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持續的暴雨讓有些人覺得沒那麼簡單。7月11日,一張網絡截圖瘋狂刷屏,引發網友關注。

截圖顯示,一名熱心市民向成都市市長提出“把金沙遺址博物館的犀牛搬回原位”的建議,而成都電子政務回覆頁面上文廣新局的答覆,引來網友一片讚賞。

這位市民說:“老祖宗留下的犀牛,從哪兒搬去金沙遺址博物館的,就重新放回哪兒去!老祖宗既然留在那兒是有道理的!”

言外之意,石犀就是當年李冰鎮水的“神獸”,最近四川持續暴雨,是不是因為搬動了“神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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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成都市文廣新局是如何進行答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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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成都市文廣新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網上盛傳的關於石犀的來信辦理截圖屬實,系該局通過成都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回覆的網友來信。回覆內容簡單來說就是缺乏確切資料證明該石犀是鎮水“神獸”,其與水患有無關係尚缺乏科學論斷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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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熱議:是玩笑還是謠言?

本以為事情就到此結束了,但是沒想到卻愈演愈烈。7月12日,平安青羊在微博發佈消息稱對網上散播“鎮水神獸被挖出導致成都連年大雨“謠言的楊某(女,31歲,本市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並警醒大家要不信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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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通報一經發出,網友紛紛炸鍋,紛紛表示就是一句玩笑話何必當真:

@友愛**:我想知道怎樣論證她是造謠?用什麼證據支持?

@Ey桀**:這也算造謠!都是當個笑話聽的而已!

@小啊**:我暈,這算造謠?你信了嗎?笑笑就得了,這樣抓人恐怕不合適吧。

@珉鑠**:神話童話算造謠?嚇得我把四大名著燒了一半。

對此,江寧公安轉發微博表示之所以進行處罰是因為真的很多人相信,造成惡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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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種傳播影響,很多網友表示驚訝:

@你看**:都什麼年代了,氣象學或者地質學瞭解一下?

@婆婆**:愚昧無知的多的是,有些甚至是受過高等教育的,否則也就不會有邪教了。

@徐大**:就像有人看雲看動物造謠說要地震一樣,引發恐慌你看要不要牢底坐穿。

@A-ve**:很多基於人身安全的事情大家都不冷靜了,特別是昨天四川還有謠言說什麼夜觀天象要全部震垮之類的,再聯繫四川最近的暴雨,說的跟板上釘釘一樣。再想想當時搶鹽,其實能理解他們為什麼相信,因為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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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個玩笑代價這麼大?在熱點菌看來,若謠言是把殺人不見血的刀,那麼玩笑便是把傷人不見影的劍,尤其在防汛形勢極為嚴峻的當下。

若人們對待謠言信以為真,對待玩笑不當玩笑,那麼受災群眾的內心只會有更多的恐懼和憂傷,旁觀的人們也只會表現出更多“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冷漠。謠言和玩笑之於災難,就是二次傷害,在災難面前,理應拒絕謠言和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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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說八道”開玩笑,後果很嚴重

這件事也引發了網友對於玩笑和謠言界限的爭論,那麼開玩笑會不會涉嫌造謠?

首先我們要明確造謠在法律上是一種什麼樣的行為。造謠指為達到某種目的而捏造虛假信息,迷惑誤導特定群體或廣大民眾的行為。其目的可分為兩類,一是為追求刺激,二是為提高知名度、牟取私利等。

簡單來說,倘若在玩笑中虛構事實,經傳播後對社會造成一定危害,便涉嫌造謠,應承擔法律責任。

女子稱鎮水神獸被挖致成都大雨被行政處罰,玩笑也能成謠言?

2010年4月1日愚人節,朱某想“開個玩笑”,就在微博上杜撰假消息,稱某市一名被拆遷戶用汽油引爆煤氣罐致9名拆遷工作人員死亡。該消息在互聯網上迅速流傳。隨後,朱某因散佈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被處以行政拘留5天,並處罰款500元。

無獨有偶,2015年8月2日,譚某瀏覽網站時看到一條“大家注意了,最近出現販賣人體器官組織犯罪團伙,剛才有個女的問我,要不要臉?”的網絡玩笑,覺得好玩,便將其改編成“薊縣地區出現販賣人體器官”的帖子,發在網上。譚某的帖子恰巧又被吳某看見,看到譚某發帖後,吳某竟跟帖稱:“薊縣地區出現販賣人體器官恐怖組織,且在馬申橋有一例了。”

隨後二人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天津市公安局對其進行闢謠,同時表示:雖然是一條網絡玩笑,但許多謠言都是這麼添油加醋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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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玩笑和謠言之間只有一步之隔,如果把握不好就會越過那個界限成為謠言。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切記少拿那些偽事實來開玩笑,做一個不信謠、不傳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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