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完善八条青训补偿新规 保证青训机构合法权益

足协公布了公布“关于调整青少年球员转会与培训补偿标准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来规范青少年球员的培训、转会及其他交易行为。随后,为避免各方对规则产生误解,足协又立马推出了“执行原则”明确了该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节点。

足协完善八条青训补偿新规 保证青训机构合法权益

在此前足协颁布的青少年球员转会实施意见中,规定“出口转内销”只要存在下列两种情况,将被禁赛24个月。一是在培训协议期限内没有和原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的,擅自离开;二是球员在原培训单位连续注册4年,且原单位提供了符合条件的工作合同,未放弃与该球员签订首份工作合同权利。对于现在已经转出的球员,转会回来是否受罚并未完全说清楚,今天中国足协也对该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以韦世豪为例,韦世豪在2018年1月31日前已经回国并签订了职业合同,因此他这类球员并不会受到禁赛。而已经“出口”,在今年1月31日前尚未回国签订职业合同的球员则全部都在处罚范围内。

就目前看来,足协这次可谓是重拳出击,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球员、经纪人进行严惩也是为了刹止这股不正之风,保护培训机构的合法利益。对于现在已经借助漏洞出国的球员,能否与原俱乐部达成和解就显得尤为关键了,只要球员、经纪人认错,与原俱乐部达成和解,那他也能免于禁赛处罚。如果和解失败则只有接受24个月禁赛或等到23岁后再回国这两种选择。

足协完善八条青训补偿新规 保证青训机构合法权益

对于培训机构以及投身青训俱乐部来说,将一名小球员培训成才,这其中的付出很难直接用金钱去衡量。青训是足球之本,但青训事业的成材率并不高,在一批小球员中能有几个走上职业道路已经是难能可贵,而且用于训练的基础设施、器材食宿、梯队维护的费用都是青训成本。对于默默付出培养人才的青训投入者,这次足协政策绝对是帮了大忙的。

发展的前提是有一个健康向上的大环境,规范中国足球的发展环境势在必行,只有各方的权益都得到了保障,未来的中国足球才能更加欣欣向荣,在目前足球发展大环境向好的形势下,各地方俱乐部、足协对青训的投入会持续加大,如何能在欣欣向荣的发展形势下,保证青训机构的积极性和正当权益,确实值得各方共同探讨的问题。保护青训结构的合法利益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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