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二選一」一定意義上已經構成壟斷 對實體經濟危害這麼大!

火熱的6.18年中購物狂歡節已經進入了尾聲。今年的618似乎顯得格外和諧,沒有像去年一樣接連出現“口水戰”、“二選一”等風波。自去年以來,有關電商平臺強迫商家“二選一”,令商家苦不堪言的惡劣影響仍然歷歷在目。正因如此,今年6·18購物狂歡之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北京市工商局就相繼開展行政指導,明令禁止電商平臺“二選一”的行為。

原來“二選一”一定意義上已經構成壟斷 對實體經濟危害這麼大!

所謂“二選一”即通過協議等方式限制、排斥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電商平臺為了保證自家利益最大化,要求入駐商家只能在一家平臺參加促銷。不僅對友商造成了影響,對於商家來說更是在流量、銷售業績等方面損失巨大。

就在今年四月份,據美聯社報道,五大國際品牌在拒絕與阿里巴巴簽署排他性協議後,在天貓的流量和銷售急劇下滑。報道引述了一位匿名的電子商務總監的話:根據銷售情況,自己公司的展示廣告位本可以處於頂端,但最終被阿里巴巴放於低端。他認為,“這是一個明顯的懲罰”。

原來“二選一”一定意義上已經構成壟斷 對實體經濟危害這麼大!

“二選一”危害究竟有多大?由此也可見一斑。但其影響範圍還不僅限於電商平臺和商家,而是影響到了整個實體經濟。因為“二選一”在實質意義上已經構成了壟斷。從反壟斷經濟學的角度看,電商平臺“二選一”屬於一種典型的圈佔市場行為,即利用市場優勢地位,以貌似合法的合同對商家實施縱向約束,進而“獨佔交易”,具有較明顯的壟斷特徵。眾所周知,壟斷會產生“無謂損失”,即壟斷者所得到的壟斷利潤小於消費者的損失。此外還有更重要的可能成本,因此市場經濟才旗幟鮮明地反對壟斷。而電商平臺具有壟斷性質的“二選一”行為已經嚴重破壞了市場秩序。

與此同時,在網絡零售不斷增長的當下,電商已成為實體經濟的一個重要銷售渠道,國家在政策方面鼓勵實體經濟利用“互聯網+”降低成本,但“二選一”卻限制了實體經濟的線上銷售渠道,抬高了實體經濟“互聯網+”的成本,這種與國家政策方向背道而馳的行為也令人無法容忍。

原來“二選一”一定意義上已經構成壟斷 對實體經濟危害這麼大!

正因為如此,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有關地方監管部門在今年才加強了監管,特別強調禁止通過“二選一”限制、排斥促銷競爭。這種行政手段能起到良好的作用嗎?是否應該將禁令上升到法律層面,制定出可操作性的懲戒措施,才能對電商平臺“二選一”行為具備真正的威懾力、殺傷力呢?問題還有待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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