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我市上調高溫津貼標準:每人每天12元-18元

7月12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為切實做好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者防暑降溫工作,切實保障高溫條件下作業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我市從今年7月1日起,將高溫津貼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12元上調為每人每天12元—18元。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國家安監總局等部門《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和四川省人社部門《關於制定高溫津貼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溫35℃(含35℃)以上的天氣為高溫天氣,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含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不含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此次我市上調高溫津貼標準,是根據省人社廳等四部門最新發布的每人每天10元—18元高溫津貼標準,結合我市經濟發展、職工工資增長和居民消費物價指數增長等因素確定。這也是我市自2007年建立高溫津貼制度以來,第三次上調高溫津貼標準。

值得一提的是,全市各級人社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對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津貼以及發生高溫天氣下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客戶端 記者 徐璨 編輯 李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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