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進入3C時代 電動車電池有何要求?

根據國務院《關於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和試行簡化審批程序的決定》(國發(2017)34號),電動自行車產品由生產許可證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簡稱CCC認證)管理,自2018年8月1日開始實施。

目前,已確認可以進行電動自行車3C發證單位5家分別為: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中汽認證中心有限公司(CCAP)、北京中輕聯認證中心(CCLC)、廣東質檢院、深圳質檢院,同時具備發證及檢驗資質的機構全國僅兩家,分別為廣東質檢院、深圳質檢院。

電動自行車產品CCC認證將採用GB 17761-2018作為測試標準,這個標準對作為重要零部件的蓄電池有什麼要求呢?今天廣東質檢院(廣東省質監局直屬副廳級單位,廣東省電池產品監督抽查承擔單位)就帶大家一起來解答這個疑問。

1.本標準的4.4規定:

電動自行車除了符合本標準規定的要求外,其整車及部件(如:蓄電池、車載充電器等)還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安全要求。電動自行車現在使用的蓄電池主要為鉛酸蓄電池和鋰離子蓄電池兩種。

應用在電動自行車上的鉛酸蓄電池的國家標準為:GB/T22199-2008:電動助力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行業標準為:QB/T 2947.1-2008: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及充電器 第1部分:密封鉛酸蓄電池及充電器。鋰離子蓄電池的還沒相應的國家,行業標準為:QB/T 2947.3-2008:電動自行車用蓄電池及充電器第3部分:鋰離子蓄電池及充電器。按照同類產品國家標準優先於行業標準的原則,所以電動車自行車用的鉛酸蓄電池應滿足標準GB/T 22199-2008的要求,鋰離子蓄電池滿足標準QB/T 2947.3的要求。

2.本標準的6.3.4.2 蓄電池的最大輸出電壓:

電動自行車的蓄電池最大輸出電壓應當小於或等於60V;從本標準的7.4.4.2的測試方法理解,這裡的最大輸出電壓是指蓄電池在電池充滿電時的開路電壓。

3.本標準6.3.4.3 蓄電池防篡改:

電動自行車電池防篡改應該滿足下列要求

a) 蓄電池固定在電池組盒內,蓄電池與電池組盒合理匹配,電池組盒與電池組盒安裝 位置合理匹配,防止改變電池容量和電壓;

b) 蓄電池與電池組盒側壁的最大間隙小於或等於30mm,且不晃動;

c) 電動自行車不得預留擴展車載蓄電池的接口;

d) 電動自行車不得有外設蓄電池托架;

從以上要求分析:a)和b)的要求是對於電池製造商提出的,是電池製造商在設計時需要考慮的。

4.本標準的附錄A.2 蓄電池主要技術參數:

容量(Ah)和標稱電壓(V)。

电动车进入3C时代 电动车电池有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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