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副镇长,居然骗取玉米生产者补贴!赤峰通报3起典型案例

5月10日,赤峰市纪委监委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通报了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阿鲁科尔沁旗乌兰哈达乡宏发村党支部原书记隋国臣、村委会主任田春梅骗取农业种植业保险理赔款问题。

2013年,时任乌兰哈达乡宏发村党支部书记隋国臣、村委会主任田春梅在协助政府落实农业种植保险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将天山镇粒丰科技种子有限公司在宏发村承包的玉米种子基地737亩玉米地谎报为个人种植,骗取农牧业种植业保险赔款71489.34元,被隋国臣据为己有。2017年12月,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判处隋国臣有期徒刑八个月,缓期一年,并处罚金100000元。


2018年4月,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给予隋国臣开除党籍处分,给予田春梅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2.巴林左旗白音勿拉镇原副镇长吉林太骗取玉米生产者补贴等问题。

2008年,时任白音勿拉镇副镇长吉林太,从查干白其嘎查牧民手中违规承包土地178.28亩,并于2016年以其儿子名义违规享受玉米生产者补贴款39934元。


2018年3月,巴林左旗纪委给予吉林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3.宁城县存金沟乡小梁子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学新违纪问题。

2011年至2012年,时任存金沟乡小梁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学新,利用职务之便,在组织实施小梁子村方塘、大口井及配套管道工程中,虚报施工费,骗取国家资金47503元。2014年至2016年,刘学新在协助存金沟乡政府推进落实“肉牛养殖产业扶贫项目”中,虚报养牛数4头,骗取国家扶贫养牛补贴款16000元。2017年12月,宁城县人民法院判处刘学新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


2018年4月,宁城县纪委给予刘学新开除党籍处分,涉案资金已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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