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文明行爲促進條例》7月1日實施——中牟全面學習貫徹

《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7月1日實施——中牟全面學習貫徹

《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河南省第一部關於精神文明建設的專門性地方法規。為做好《條例》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規範和引導廣大市民文明行為,提升公共文明素養,推動中牟縣文明城市創建和都市田園新城建設,6月29日上午,中牟縣舉辦了學習貫徹《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集中宣傳暨簽名活動啟動儀式。

《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7月1日實施——中牟全面學習貫徹

《條例》的頒佈實施,為中牟爭創省級文明城市提供了強有力的政策依據,全縣上下要以《條例》的實施為契機,爭當文明行為的先行者、引導者、踐行者,不斷引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地生根。為充分認識學習宣傳貫徹《條例》的重要意義。中牟縣委宣傳部、縣文明辦履行好牽頭單位職責,把《條例》學習貫徹工作納入各級文明單位創建當中,加強對各單位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的監督考核,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縣政府法制辦要對各執法部門有關《條例》的執法工作進行監督,著力解決好職責不清、推諉扯皮等問題;縣廣電總檯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及時曝光不文明行為;縣直及駐縣各單位都要講政治、顧大局,齊抓共管,協同作戰;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主動承擔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

《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7月1日實施——中牟全面學習貫徹

啟動儀式上,縣人大副主任李鴻欣宣讀了《中牟縣學習宣傳工作方案》,全國“四個100”優秀志願者代表閆思帆向全縣人民發出《學文明條例,做文明市民倡議書》,相關職能部門作了表態發言,啟動儀式上還向縣直機關、學校、企業、工地、景區、鄉(鎮、街道)的代表發放了《條例》文本。

《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7月1日實施——中牟全面學習貫徹

儀式結束後,縣領導與志願者代表一起在“學文明條例 做文明市民 創文明城市”條幅上承諾簽名,並現場開展文明行為勸導和諮詢服務。活動現場大家紛紛表示將以《條例》實施為契機,認真學習《條例》內容,拒絕不文明行為,共同為中牟文明城市創建和都市田園新建設貢獻力量。

《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7月1日實施——中牟全面學習貫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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