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檢察機關依法對楊蘇威、王晨晨等涉嫌貪汙、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受賄罪對被告人楊蘇威、姜蓓、紀月周提起公訴,依法以涉嫌貪汙罪對被告人王晨晨、曹道、曹煜、呂祥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常州市武進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14年6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楊蘇威在擔任常州市春秋樂園旅遊發展有限公司(全資國有公司,以下簡稱“春秋樂園公司”)營銷中心市場部、電子商務部網絡營銷員、副主管期間,夥同該公司營銷中心副總監姜蓓、電商部原副經理紀月周、網絡營銷員曹道、信息中心經理曹煜等人,和常州晨風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負責人王晨晨、電商部原經理呂祥等人,利用國有公司管理人員的職務之便,採用隱匿、瞞報電子門票銷售數據、虛報或截留電子門票數、私設電子門票票種等手段,私自對外售賣該電子門票,非法侵吞電子門票款,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5年至2018年2月,被告人楊蘇威在擔任春秋樂園公司營銷中心電子商務部營銷員、副主管期間,在負責公司電子門票銷售業務等過程中,單獨或夥同被告人姜蓓、紀月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要或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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