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重复交社保有必要吗?你不知道可就亏大了

两地重复交社保有必要吗?你不知道可就亏大了

首先要说明的是,一个人是无法两地退休拿双份养老金的(这种明显漏洞要不堵上那才是bug)。

所以长期(数十年)来说,重复缴纳是没有太大必要的,基本属于浪费钱的行为。

短期来说呢(几年或者几个月),可能你考虑到两地的工作、生活问题,不一定在其中一处能够稳定下来、要做两手准备,也无可厚非。这就需要你自己利弊权衡的,不是轻易地一句话决策。

首先,无论什么情况“退费”都是一件麻烦事,因为从社保基金中退出来,必须有严格审核和规范流程,这必然是严肃的事。

其次,利益是有损失的。“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这里只是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单位缴费并不在内。事实上,目前虽然各地缴费有差异,但职保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肯定是大头(通常单位比例20%个人比例8%),这个重大利益损失应该要考虑的。

两地重复交社保有必要吗?你不知道可就亏大了

接下来,我们就具体情况分析一下吧。

1、两地重复缴纳了相同性质的社保(比如两地都是职工社保)

参保人同时存续两个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且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文件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70号)

两地重复交社保有必要吗?你不知道可就亏大了

2、两地重复缴纳了不同性质的社保(一地是职工社保一地是居民社保)

对于不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的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文件依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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