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躲避查車,慌不擇路出車禍致乘客摔傷,這樣的摩的你敢搭?

为躲避查车,慌不择路出车祸致乘客摔伤,这样的摩的你敢搭?

導讀

7月25日上午,玉林城區一環桂平路口往大市場方向路段發生一起摩托車與轎車刮蹭的交通事故,事故導致摩托車上一名女乘客腳部受傷。

为躲避查车,慌不择路出车祸致乘客摔伤,这样的摩的你敢搭?

當天上午9時30分許,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在轄區民主路大市場路段開展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時,一名身著白格子上衣的青年男子駕駛一輛紅色男裝摩托車,車上拉著一男一女由一環北路往大市場方向行駛過來,發現前方有交警執勤,便掉頭欲逆行駛離現場,豈料撞上了一輛正常右轉彎行駛的小轎車,導致小車右側車頭被撞壞,摩托車駕駛人和車上兩名乘客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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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駕駛員吳某當天從玉林市婦幼保健院搭乘兩位乘客到市區某商場,途經民主路大市場路段時,發現前方有交警正在查車,由於自己沒有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為了逃避處罰,立即調轉車頭想逃離現場,沒想到卻一頭撞上了一輛小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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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執勤民警對吳某駕駛的摩托車進行檢查時,發現吳某不僅無證駕駛機動車,所駕駛的摩托車後車牌竟然用一張廣告卡片進行了遮擋。據交警調查,吳某涉嫌無證駕駛、超載、不戴頭盔、故意遮擋號牌等多項違法行為,交警暫扣吳某所駕駛的摩托車,並做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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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故意遮擋號牌是違法行為,無證駕駛更是危險駕駛行為,請廣大司機朋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要存在僥倖心理,摒棄交通陋習,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駕駛。

審核:張小玫

整理:劉丹萍

供稿:龐宇勳 陳金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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