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多部門聯合執法 「三站一場」一個月查處計程車違規行爲178起

武漢市客管處開展的出租車營運秩序聯合執法行動已近一個月時間,“三站一場”地區共查處各類違規違章178起。出租車拼客、不正確使用計價器等劣質服務行為有所減少,昨天,聯合執法行動查處7位無相關證件和未攜帶相關證件的出租車駕駛員。

武漢多部門聯合執法 “三站一場”一個月查處出租車違規行為178起

7月26日上午,記者隨聯合執法組再次上路巡查,在武昌火車站出租車候乘點,數輛出租車依次停靠等候乘客,稽查人員逐一檢查。9時20分,稽查人員發現車號為鄂AX*P51的駕駛員即無道路運輸證,也無從業資格證和服務監督卡;稽查人員當場將其車輛暫扣;鄂AX*450的駕駛員沒有服務監督卡,稽查人員開出罰單,並責令儘快辦理。

整治當天,截止中午11時許,整治現場共抽查車輛71臺,無相關證件和不帶相關證件的違規行為共7起。

從7月1日聯合整治行動開始後,武漢市客管處、漢口火車站地區綜合管理辦公室、武昌火車站地區綜合管理辦公室、武漢火車站地區綜合管理辦公室、江漢區城管委(交通局)、武昌區城管委(交通局)、洪山區城管委(交通局)等30餘名執法人員,嚴格實行屬地管理,加大武漢、武昌、漢口三大火車站和飛機場等地段的巡查力度。採取“明查與暗查”、“定點稽查與流動稽查”、“白天和夜間稽查”相結合的方法,嚴厲打擊出租車拒載、議價、拉客等劣質服務行為。

經過一個月的集中整治,火車站及機場等地段出租車拼客、不正確使用計價器等違規經營行為雖有所改觀,但仍有出租車從業人員無相關證件和不攜帶相關證件的問題。

執法人員提醒,武漢市出租車駕駛員營運時,一定要攜帶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和服務監督卡。按照《武漢市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發現的運營中不攜帶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不按規定在車內置放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將處以200元罰款;無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出租汽車營運的,將面臨最高500元罰款。此外,將出租汽車交給無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人員營運的,也將面臨最高1000元的罰款。

(記者李桓 張唯 通訊員彭婧 編輯黃宇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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