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公司轉向香港上市帶來的重要信息

近來,以7月9日小米上市打頭,包括齊家網、獵聘等上市,出現中國互聯網企業扎堆赴港上市的動向。據業內分析,美團點評、同程藝龍、寶寶樹,甚至滴滴、螞蟻金服等互聯網公司,都排在後面。如果真是這樣,中國互聯網史上的第三次上市潮,將會出現。而與以往不同,這些互聯網企業不是投向美國,而是改道香港。其中意蘊,耐人尋味。它傳遞出一個重要信息:由於香港態度的轉變,BAT之後的下一代中國互聯網,將在大中華圈紮根。

互聯網公司轉向香港上市帶來的重要信息

其中關鍵的原因,在於香港吸取了錯失阿里的教訓,作出了與中國互聯網發展相同步的制度創新。2018年4月24日,港交所發佈IPO新規,允許雙重股權結構公司上市,即實施同股不同權。該政策於4月30日起生效,即時接受上市申請。小米是“同股不同權”第一家創新試點。

五年前的2013年10月,面對阿里因不滿香港不接受雙重股權結構,轉向美國上市的形勢。香港有關方面不明事理,還以為堅持陳舊過時的制度是對的。英國《金融時報》針對阿里巴巴棄香港而就紐約上市,發表保羅·J·戴維斯和阿爾什·馬蘇迪的評論《港失阿里,焉知非福?》,給香港打氣。我當天就憤起回擊,在互聯網週刊發表了《港失阿里,焉知是福?》。指出香港再跟著英國這種保守過時的金融思想,“結果是什麼呢?結果就是生產力拔腿就跑,跑得比兔子還快。”

我當時指出:“港失阿里,焉知非福”這是一種不求進取的說法。求進取,就要反思,為什麼香港資本市場(舉一反三,包括大陸資本市場)不能在市場完整性水平上,進行整體的制度創新,達到足以同紐約競爭所要求的風險保護水平、創新激勵水平,從而收住阿里“適彼樂土”之心?

五年前的香港,在事關現代化走向的這一關鍵問題上,是非是顛倒的。在我們互聯網人看來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事情上,就是想不通。好在,香港人最終還是選擇了在思路上回歸比較先進的大陸,而不是跟著已落後互聯網時代的大英帝國跑。香港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2017年2月的一次演講中稱:“前幾年沒有讓阿里巴巴在香港上市,是個很重大的錯誤。”而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李小加談及同股不同權的改革時也直言:“我們要是再不改,小米也要去美國上市了。”有這種認識,就對了。

有時候事情就是這麼簡單,一個道理想通了,一個地區、一個國家的路,就走活了。香港把道理想通,這件事對中國非常好。因為可以把大陸即使想通也不一定做成的事情(此處略去一千字)給辦成。這樣,大中華圈做為一個整體,通過香港與大陸配合,總算補上了資本與創新不兼容這個現代化短板。現在不顯眼,等民族復興後,再回頭探因,這裡就變得無比重要了。

從地緣經濟角度講,把中國的“納斯達克”設在香港,也比較合理。因為從互聯網下一步走勢看,馬上就要到中美在技術經濟上分道揚鑣之時了。美國投資人老做空中概股,就是一種徵兆。他們只能理解技術創新,讓香港去理解市場創新好了。各活各的。美國人發明創造技術,中國人專門負責從中賺錢,這是一個不錯的社會大分工。英美當年就是這麼分工的。

至於讓大陸傳統人士理解這件事,基本是沒指望了。大陸企業的理解水平,也就是萬科和《財經》雜誌的理解水平(同股同權)。如果跟馬雲玩,會被馬雲玩死。而大陸金融人士的理解水平,與美國比至少落後20年,典型如許小年的理解“科技創新哪是銀行乾的事兒啊?”這時候,香港又變得有用了。至少,中國建設創新型國家,沒有銀行支持,還有香港支持。這就各就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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