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胞,广东欢迎您!新政“粤台48条” 畅享同等待遇

7月26日下午,广东省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粤台48条”)从即日起正式实施。

48条囊括13个板块

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台办副主任陈林佐介绍了“粤台48条”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及特点。

据介绍,截至3月底,广东累计引进台企27000多家,合同台资累计约840亿美元,实际使用台资累计约660亿美元。台资作为广东第二大境外资金,台资规模和粤台贸易额连续多年位居大陆各省市(区)前列。约20多万台湾同胞常年居住广东,台企台胞为广东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介绍,“粤台48条”是广东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落实国台办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条惠及台胞措施”),推进新时代粤台全方位、深层次、高质量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陈林佐副主任说,“粤台48条”的内容由“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广东企业同等待遇”和“逐步为台湾同胞在粤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广东居民同等的待遇”两部分构成,具体包括13个板块,共48条措施。其中,第一部分包括项目支持、扩大准入、技术研发、基建采购及混改、用地保障、拓展市场、农业和金融等7个板块28条措施;第二部分包括职业资格、人才支持、基金及评奖、文化学术民间交流、影视合作及图书进口、就业创业学习生活便利化等6个板块20条措施。

聚焦“同等待遇”

陈林佐副主任强调“粤台48条”有四个主要特点:

聚焦“同等待遇”。“粤台48条”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逐步为台湾同胞在粤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与广东企业、居民同等待遇。为支持台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台资企业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广东省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可与广东企业等各类资本同等条件参与省内各级政府的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等合作建设。在用地保障方面,提出台资企业与广东企业同等条件适用省土地保障与优惠政策。在个人评奖方面,提出台胞可参评广东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手等。

共享“广东红利”。“粤台48条”对标“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两个重要窗口”以及广东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的要求,把近年来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系列政策利好和发展机遇率先与台企台胞分享。在支持台企技术研发方面,提出重点支持台资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加大台资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等,激励企业创新。在扩大市场准入方面先行先试,提出台湾同胞在广东省申办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参照港澳居民执行,达135项。

着眼“粤台融合”。为促进粤台产业融合发展,提出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的台资企业发展。为推动粤台人文融合,提出着重加强文化学术民间交流,促进心灵契合。

回应“台胞诉求”。“粤台48条”在政府采购方面,提出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申请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可按广东省企业同等条件申请纳入广东省创新产品清单,并享受政府采购鼓励措施。为方便台胞来粤就业,提出在政务和民生服务信息系统及平台中体现惠台政策措施,台湾同胞可凭台胞证注册登录“中国公共招聘网”“广东就业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才网”,查询适合的岗位招聘服务及相关信息。

就业创业学习生活便利化

广东是台商台胞在大陆最主要的集聚地区之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粤常住的台商台胞大约有20万人,在粤就学的台湾学生大概有1.2万人,尽管来粤的台胞众多,粤台民间交流热络,但台胞在学习、就业、生活方面仍然存在使用台胞证不便利和入学入托保障不完备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粤台48条”提出了一些新的措施。

据介绍,一是要求各地在政务和民生服务信息系统及平台当中体现惠台的政策措施;二是完善台湾同胞在粤居留出入境、人事人才招聘、银行开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险、房产、就医、住宿、高铁动车等各类的服务管理体系实行网络系统升级,开放台胞证注册登录、证件识别;三是明确在粤就读幼儿园及高中段教育的台湾学生,可按当地有关规定入学;在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台湾学生,享受与本地户籍适龄子女同等待遇。

重大项目落地一项目一议

作为制造业大省,广东始终坚持建设制造强省,48条鼓励和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建设,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智能制造,不断提升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

在项目的支持方面,“粤台48条”提出,2022年前,符合 “外资十条”)相关规定条件的在粤台资企业,可享受“一项目一议”及省财政最高1亿元奖励的优惠政策。

在技术研发方面,“粤台48条”提出加大台资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2022年前,符合“外资十条”第四条规定条件的在粤台资研发机构(含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可享受“一项目一议”及省财政最高1000万元奖励的优惠政策。

体现广东特色

“粤台48条”充分吸收了外资十条、实体经济十条等政策在广东实施的有益经验,在31条惠及台胞措施规定的开放力度范围领域的基础上有所突破。体现广东特色。如台胞在粤从事个体经商户的经营范围放宽到135项,在律师事务所、培训等方面扩大市场准入,享受广东自贸试验区的相关政策支持,台资企业可入广东国际商会,享受省台办与省贸促会共同促进经营合作备忘录当中的相关支持。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台湾地区的知识产权在广东转化的,可以参照广东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来执行。

“粤台48条”引起与会台商台胞的热议。多名台商认为“粤台48条”力度大、范围广,体现了广东为台商台胞办实事、办好事的诚意,并表示希望通过“粤台48条”提供的同等待遇,紧紧抓住广东改革开放再出发,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实施等涌现出的更大机遇、更多红利,进一步扎根广东、再创新篇。

文:广州参考·广州日报记者 耿旭静

头图: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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