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北京一中院与张家口中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正式签订

4月13日下午,在张家口中院的视频会议室里,北京一中院与张家口法院正式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这项囊括了审判执行、关联案件协调、信息共享、队伍建设和联合调研等5个领域的框架协议是双方为京津冀共同发展提供切实司法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接下来就一起去现场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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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30 签字仪式开始。主持这次签字仪式的是张家口中院的张家口中院常务副院长陈延青,他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本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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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一共包含5个领域14项主要内容,分别是队伍建设交流互助审判执行业务协作重大课题调研合作经验信息常态交流关联案(事)件协调。在大家普遍较为关注的审判执行业务协作方面,双方已就委托立案取证送达、协助调解协调案件、提供异地庭审保障、开展保全执行协助达成了共识。探索了跨域立案、取证送达、矛盾化解、异地庭审、保全执行等诉讼全流程的司法协作,为切实提升审判工作效率,依法平等保障当事人诉权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式和渠道。真正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首先进行致辞的是张家口中院院长王靖。王靖院长给与会的嘉宾、记者朋友们介绍了签订此次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背景和意义。她谈到:在展开协作的过程中,张家口中院要坚持五项原则,一是要坚持统筹管理,二是要坚持目标精准,三是要坚持方法实用,四是要坚持厉学立改,五是要坚持双重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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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北京一中院的孙国鸣副院长致辞,他在发言中提到,加强两地法院司法协作有利于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利于服务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有利于服务保障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的顺利举办,同时也是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必然要求。要在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坚持常态化的制度机制,坚持合作共享共赢以及不断的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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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孙国鸣副院长与张家口中院王靖院长在框架协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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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仪式环节结束后,两家法院共同举办了主题为“路径与效能——京津冀协同背景下的司法协作”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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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上,北京一中院专委王燕、干部处副处长李忠勇分别进行了发言。

王燕专委的发言着重围绕着如何大力提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司法产品供给水平展开。王专委提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主要体现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尤其是司法服务、司法规范、司法公正提出了诸多新期待。面对司法领域主要矛盾的转变,人民法院应从内外两方面做出积极调整,一方面法院内部要着力推进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建设,另一方面就是在法院之间着力推进区域化司法服务协作建设。京津冀三地在协同发展过程中,由于产业政策的逐渐调整、重大项目的相继动工,利益分配的重新调整,区域内部不可避免会产生大量跨区域的法律纠纷,因此两地法院应从搭建司法服务共同联络平台、打通司法服务信息数据瓶颈以及构建司法服务具体协作机制三个方面入手开展并深化区域化司法服务协作,切实解决司法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满足京津冀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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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勇副处长在随后的发言中着重从队伍素养提升的角度进行了主题发言。他谈到,司法协作框架为两地法院合力加强队伍能力素养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未来在加强队伍能力素养建设的工作中,两地法院应以专业知识培训专业思维训练以及职业精神培育为着眼点,把握和处理好

求同与存异的关系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以及重点突破与全面跟进的关系,在两地法院队伍能力的建设方面取得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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