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会不会对高俊芳判处死刑?

一切顺利是不可能的


还是那个结论:高俊芳绝对死不了。

其实大家可以参考三鹿奶粉事件,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最后也只是判了无期徒刑,而且三鹿奶粉案件的性质要比本次疫苗事件要恶劣很多,毕竟是实实在在因为三鹿奶粉患病大几千人,死亡多人。

而本次疫苗事件到目前为止,也就是相当于打了一技葡萄糖而已,本身对身体并没有什么伤害,只是没有相应免疫力,再次接种疫苗即可。

所以,三鹿奶粉案件田文华都死不了,更何况本次的高俊芳了。


不管高层和民间怎么谴责,但是一切的处罚都要在正常的法律规则中进行,不可能脱离现有的法律独立审判,否则法律就是一个玩笑了,律法是国家的根本,何况现在还没出多大的事,即使出了多大的事,还是要在固定的法律框架中审判执行。

如果现有法律判定高俊芳死不了,肯定不能特批其死刑。


本人也有个侄子打了武汉生物的疫苗,还是我亲自带去打的,虽然这件事情发生了,但是我和孩子的父母亲都比较理性,听医生的建议,如果确实是问题疫苗,到时候再接种即可。

所以,大家看问题都理性一点,虽然社会舆论可以在某些方面影响法院的判决,不过,再影响也不能脱离正常的法律框架,否则就是句玩笑了。

当喷子固然简单,骂的是爽了,但是什么都改变不了。


回到题主的问题,高俊芳绝对死不了,不光死不了,如果非要判刑,刑期也不会很高,除非后续有更严重的事情发生。

当然,现在长生生物的股价跌成狗了,而且也冻结了长生生物资产,即使其判不了多少,高俊芳离倾家荡产也差不了多少了。


本人绝不是为高俊芳说话,只是理性的看问题。如果真能杀一群人以正视听,本人也是支持的。


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死刑,是高俊芳最理想的归宿。她能警示整个社会,因为她的造假,危害的不仅是公共安全,更是社会道德的缺失,不杀不足平以民愤。

三聚氰氨奶粉,原董事长判了无期,这种参考在当前造假猖獗的年代,是毫无意义的。一个以牺牲千百万儿童身体健康为代价的敛财,不亚于践踏祖国的未来,损害的是国家利益,比明目张胆的杀人犯还凶残百倍。如果社会能容忍蛇蝎心肠的女人苟活,法律是需要再增加硬度了。

法律的修订和完善,永远赶不上时代的步伐,突出、变异的案例层出不穷,只有在法律框架的基础上,对社会有极大破坏力的影响,必须严惩不贷。

前两天,写了篇高俊芳儿媳高调炫富的‘’问答‘’,作者的观点是不应诛连九族,就遭到六百多跟帖的反对,首次超过了赞数。舆论都把高俊芳的儿媳炫富比做蘸血的馒头,己经形成了民族的仇恨。高俊芳处以极刑,是众望所归。


秋平171152879


严重危害社会、破坏社会稳定,不判死刑不能服众!像这样重特大事件,就应该依据法律法规从重从严从快处理,该查的查,该判的判,该罚的罚,绝不可姑息手软。查要严查,不管牵涉到谁,新帐旧帐一起算;判要严判、重判,高俊芳作为屡犯累犯,犯下如此恶劣罪行应重判死刑;罚要严罚,要让那些涉及到案件中的当事人罚个倾家荡产。这样才能还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愚头呆脑


我认为不会,并且非常肯定。如果给她的未来开个赔率,死刑赔率可以开12,换个地方养老可以开1.2。因为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只要老老实实交代便是立功表现,仅这一点就死不了了。二,能混到现在的财富,她不是吃素的,社会关系盘根错节,保她的人不在少数。三,从以往案例来看,比如三鹿案,,三鹿案是确实出了人命,恶劣后果已摆在了台面上,主要负责人只判了16年。这次疫苗问题,虽然造成了社会恐慌,但恶劣后果并没有明确,虽然有爆出疫苗问题造成伤害的案例,但打官司长生没输。所以,本着国家慎用死刑的法则,高,能判死缓都属于冷门。话外说一句,毒犯表示不服!


有活不干没活光玩


高俊芳,这是一个在普通不过的名字,但是这个名字,在这几天内却响彻中华大地,但是让她出名的并不是她为社会作了多少贡献,而是因为她任法定代表人的长春长生公司作的恶,实在是达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


一时之间,天南海北,长城内外,她的大名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尤其是那张进去后的照片更是传遍了全世界。现在的她,老底全部被人扒出来了,包括其怎么一步步从一个普通国企人员到将企业改制给其个人,包括她那不学无术的儿子,只知道到玩车、玩女人,将一个小三扶上位,满世界的炫耀其家庭的财富……

这样的人家,可以说是“国人皆曰可杀”,而罪魁祸首的高俊芳更是可以说是“恶贯满盈”这个词的代言人,已经如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了,如果说把她绳之以法,就算判处极刑,肯定也是人人叫好,家家户户放鞭炮!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判处高俊芳死刑可能较为困难,不过参照之前三鹿奶粉事件的处理结果,当时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了无期徒刑,个人被并处罚款2700多万元,我觉得高俊芳很大可能也是无期徒刑,但是最好限制减刑或假释,让其终老一生就在监狱度过,也算可以了结其罪恶的一生。


打虎拍蝇


这次假药事件与三鹿奶粉事件有不同的地方,三鹿奶粉是奶农向奶厂出售鮮奶前加入三聚氰氨,是奶农犯有主观故意的,奶粉厂是疏于检验把关不严造成的。

而这次的假药事件是药企自己犯有主观故意,因此药企的罪行远远大于三鹿奶粉厂的罪行。

应该重判药企。


手机用户54461307711


按说作为一个新兴国家出现的头一个关于昧着良心危害国家未来,致国家花朵安危于不顾的奸诈商人处死刑是有必要的,因为要震慑昧良心的奸商,还要抚慰打了不合格疫苗的家属,置于死地尔后快 但是从中国现在的国情上看,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是没有判罚的法律依据的,个人认为,国家的最后处置与判罚,只能从各部门审批及生产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对当事公司责任人进行判罚,虽然不近大众人意,但是法律就只能按照法律条文进行量刑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大众舆论的高涨性,最终会导致国家对本案件的判罚尺度上升一个档次,不受现有法律实有条文约束,直接上升至国家层面,这样的话,无论那一个国家层面的罪责,都会让她在监狱里过下半辈子了


水牛140946274


我认为会,因为这个良心泯灭的奸商犯的是故意杀人罪,身为一个专门生产狂犬病疫苗的,难道会不懂狂犬病一旦发作,致死率是百分之百?绝无生还的可能,,,,即然懂的话又生产骗人坑人假疫苗,那是不是故意杀人罪?所以我认为必须判处死刑,才能平民愤。


悟100164691


我倒希望将高俊芳判处死刑,因为死了她一个,平安千万人。同时能够杀鸡儆猴,给药品造假者起警示作用。因为没死人,只是民愤极大,我国法律没有制造假药要判死刑这一条规定,所以很遗憾。


老蒋闲言


像这样的人,不判死刑,以后会有更多厂家和个人祸害人民的身体,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这是害中国下一代,这些孩子长大后都有可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她们这些跟刽子手有什么区别,跟日本鬼子没有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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