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大力整治非法畜禽養殖 8個街道全部劃為禁養區

日前,惠城區圍繞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工作要求,大力開展非法畜禽養殖場清理工作。據悉,全區將持續開展清理工作,力爭7月31日前徹底清理禁養區非法畜禽養殖場。同時,鼓勵養殖戶在非禁養區進行規模化、標準化養殖,實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嚴格控制年出欄生豬數量

6月24日,馬安鎮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黃嚴村陶樹榮養殖場進行強制清拆,累計出動人員40人次,拆除面積250平方米,清理存欄生豬90頭;25日,馬安鎮組織對柏田村非法養殖場進行拆除,清拆面積約360平方米,清理存欄生豬80頭;26日,馬安鎮對新樂村葉慶忠非法養豬場進行拆除,累計清拆面積約1400平方米,清理生豬存欄量170頭……在非法禽類養殖場方面,至25日,馬安鎮累計清理蔣保春養鴨場約3700只鴨,拆除鴨棚300平方米;文悅華養雞場雞已處理完畢,雞舍全部清拆完畢。

“加大力度取締非法畜禽養殖場,不僅保護了飲用水源的水質安全,還將優化生態環境。”馬安鎮鎮長陶發琴介紹,全鎮將持續嚴厲打擊非法畜禽養殖行為,解決因非法畜禽養殖造成環境汙染的問題,切實保護農村人居環境安全。

隨著城市發展,惠城中心區已經列為禁養區,且現在橋東、橋西、龍豐、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8個街道轄區內全部劃為禁養區。除了主城區,三棟、馬安、汝湖、橫瀝、蘆洲5個鄉鎮也劃分了禁養區範圍,如東江、西枝江沿岸以及大的山塘水庫等主要水源地周邊一定範圍內被劃為禁養區。

“我們對轄區所有非法養殖戶進行調查摸底後,正持續開展清理工作。目前相關鎮(街)都在積極行動,力爭完成7月31日前徹底清理禁養區非法畜禽養殖場的工作目標。”惠城區畜牧獸醫與漁業局局長謝暉宇介紹,惠城區已出臺《惠城區2018年開展畜禽養殖清理整治專項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成立了畜禽養殖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提出徹底清理禁養區內的非法畜禽養殖場(戶);清理新調整禁養區範圍內界定的非法畜禽養殖場(戶);清理非禁養區不達標排放的畜禽養殖場(戶),並嚴格控制年出欄生豬數量。

32家規模養殖場通過審批

“惠城區是省級畜牧大區,按照這一標準進行畜牧養殖,每年生豬出欄量不能超40.7萬頭。”謝暉宇介紹,既要保證市場供應充足,又要保護好生態環境,鼓勵和引導養殖戶形成符合環保要求的規模化養殖成為必經之路。

惠城大力整治非法畜禽養殖 8個街道全部劃為禁養區

根據《工作方案》要求,惠城非禁養區的畜禽養殖場(戶)(含規模養殖場、專業戶),需完成相關申報手續,實行規模化生態型養殖和環保型養殖模式,達標排放或零排放,依法監管。整治期間,非禁養區停止新建畜禽養殖場,完成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整治後,為保證全區畜禽產品供應,在符合總體規劃要求的前提下,可新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

“目前,惠城區共有32家規模養殖場,在環保、防疫、汙水處理等方面達到要求,通過了相關部門的審批”,謝暉宇介紹

非禁養區現有的畜禽養殖場,要向規模化養殖場發展,即生豬≥500頭(出欄)、奶牛≥100頭(存欄)、肉牛≥50頭(出欄)、蛋禽≥2000羽(存欄)、肉禽≥10000羽(出欄),還需完善工商、國土、城建、畜牧、環保等審批手續和進行汙染防治設施和動物防疫設施等建設。對查實有違法行為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將依法組織清拆。

非禁養區新建的畜禽養殖場,按市有關要求,規模必須達生豬年出欄3000頭及以上(按照30只家禽、5只羊分別折算成1頭豬,1頭奶牛折算成5頭豬,1頭肉牛折算成10頭豬,其他畜禽以此類推),依法申辦環保、動物防疫審批手續,實現零排放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100%。通過區環保部門、畜牧部門驗收並取得《廣東省汙染物排放許可證》和《動物防疫合格證》的養殖場,鼓勵其升級改造,實現零排放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100%,區畜牧獸醫與漁業局、區環保分局等部門將進行監管。

此外,當地農民在自留地開展生豬存欄不超20頭的養殖,要求自行進行畜禽養殖糞汙治理,並及時向所在鎮(街)報告備案。一經發現違規排放或養殖超量的,將列入黑名單並立即組織拆除。據瞭解,目前農村散養戶一般會建沼氣池、收集池,養豬等產生的糞便汙水可以收集起來產生沼氣沼渣,沼液等畜禽廢棄物則可以用作肥料進行種植,因此在汙染物達標排放方面是可以實現的。

管理系統上線實時監控整治動態

如何確保清理整治不反彈?

惠城區為此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加強巡查,鞏固非法養殖場清理成果。

今年7月,“惠城區動物衛生風險管理系統”正式投入使用。打開該系統,各鎮(街)清理非法養殖場的情況一目瞭然,養殖戶的身份地址信息、養殖規模、清理完成情況、現場自動定位拍照等資料全部記錄在案。“全局班子成員及業務股室人員的辦公電腦上都安裝了這個系統,隨時可以打開系統監控清理整治進展情況。”謝暉宇說。

清理整治期間,惠城區各鎮(街)聯合各畜牧獸醫與漁業站運用該動態管理系統終端機,每週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記錄臺賬,並將巡查情況上報區畜禽養殖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對情況進行隨機抽查。同時,區畜牧獸醫與漁業局對全區養殖情況加強監管,確保整治成果,防止非法養殖場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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