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大力整治非法畜禽养殖 8个街道全部划为禁养区

日前,惠城区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非法畜禽养殖场清理工作。据悉,全区将持续开展清理工作,力争7月31日前彻底清理禁养区非法畜禽养殖场。同时,鼓励养殖户在非禁养区进行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实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严格控制年出栏生猪数量

6月24日,马安镇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黄严村陶树荣养殖场进行强制清拆,累计出动人员40人次,拆除面积250平方米,清理存栏生猪90头;25日,马安镇组织对柏田村非法养殖场进行拆除,清拆面积约360平方米,清理存栏生猪80头;26日,马安镇对新乐村叶庆忠非法养猪场进行拆除,累计清拆面积约1400平方米,清理生猪存栏量170头……在非法禽类养殖场方面,至25日,马安镇累计清理蒋保春养鸭场约3700只鸭,拆除鸭棚300平方米;文悦华养鸡场鸡已处理完毕,鸡舍全部清拆完毕。

“加大力度取缔非法畜禽养殖场,不仅保护了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还将优化生态环境。”马安镇镇长陶发琴介绍,全镇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畜禽养殖行为,解决因非法畜禽养殖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切实保护农村人居环境安全。

随着城市发展,惠城中心区已经列为禁养区,且现在桥东、桥西、龙丰、江南、江北、河南岸、小金口、水口8个街道辖区内全部划为禁养区。除了主城区,三栋、马安、汝湖、横沥、芦洲5个乡镇也划分了禁养区范围,如东江、西枝江沿岸以及大的山塘水库等主要水源地周边一定范围内被划为禁养区。

“我们对辖区所有非法养殖户进行调查摸底后,正持续开展清理工作。目前相关镇(街)都在积极行动,力争完成7月31日前彻底清理禁养区非法畜禽养殖场的工作目标。”惠城区畜牧兽医与渔业局局长谢晖宇介绍,惠城区已出台《惠城区2018年开展畜禽养殖清理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成立了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提出彻底清理禁养区内的非法畜禽养殖场(户);清理新调整禁养区范围内界定的非法畜禽养殖场(户);清理非禁养区不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户),并严格控制年出栏生猪数量。

32家规模养殖场通过审批

“惠城区是省级畜牧大区,按照这一标准进行畜牧养殖,每年生猪出栏量不能超40.7万头。”谢晖宇介绍,既要保证市场供应充足,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鼓励和引导养殖户形成符合环保要求的规模化养殖成为必经之路。

惠城大力整治非法畜禽养殖 8个街道全部划为禁养区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惠城非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户)(含规模养殖场、专业户),需完成相关申报手续,实行规模化生态型养殖和环保型养殖模式,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依法监管。整治期间,非禁养区停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完成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后,为保证全区畜禽产品供应,在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可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目前,惠城区共有32家规模养殖场,在环保、防疫、污水处理等方面达到要求,通过了相关部门的审批”,谢晖宇介绍

非禁养区现有的畜禽养殖场,要向规模化养殖场发展,即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50头(出栏)、蛋禽≥2000羽(存栏)、肉禽≥10000羽(出栏),还需完善工商、国土、城建、畜牧、环保等审批手续和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和动物防疫设施等建设。对查实有违法行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将依法组织清拆。

非禁养区新建的畜禽养殖场,按市有关要求,规模必须达生猪年出栏3000头及以上(按照30只家禽、5只羊分别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5头猪,1头肉牛折算成10头猪,其他畜禽以此类推),依法申办环保、动物防疫审批手续,实现零排放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100%。通过区环保部门、畜牧部门验收并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养殖场,鼓励其升级改造,实现零排放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100%,区畜牧兽医与渔业局、区环保分局等部门将进行监管。

此外,当地农民在自留地开展生猪存栏不超20头的养殖,要求自行进行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并及时向所在镇(街)报告备案。一经发现违规排放或养殖超量的,将列入黑名单并立即组织拆除。据了解,目前农村散养户一般会建沼气池、收集池,养猪等产生的粪便污水可以收集起来产生沼气沼渣,沼液等畜禽废弃物则可以用作肥料进行种植,因此在污染物达标排放方面是可以实现的。

管理系统上线实时监控整治动态

如何确保清理整治不反弹?

惠城区为此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巩固非法养殖场清理成果。

今年7月,“惠城区动物卫生风险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打开该系统,各镇(街)清理非法养殖场的情况一目了然,养殖户的身份地址信息、养殖规模、清理完成情况、现场自动定位拍照等资料全部记录在案。“全局班子成员及业务股室人员的办公电脑上都安装了这个系统,随时可以打开系统监控清理整治进展情况。”谢晖宇说。

清理整治期间,惠城区各镇(街)联合各畜牧兽医与渔业站运用该动态管理系统终端机,每周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台账,并将巡查情况上报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区畜牧兽医与渔业局对全区养殖情况加强监管,确保整治成果,防止非法养殖场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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