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作為為人民除禍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部門,那麼這就是一個必須的一個部門——紀委,為了始終保持自身的高度純潔性,紀委的存在是很必要的,公安局從上到下所有的工作人民都要接受紀委的監督,一旦犯法,法不容情,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那麼,這樣的一個部門,其“一把手”,紀委書記的職權範圍有多廣多寬呢?如果和副局長相比,誰的職權會更高一點呢?
其實,我上面也說了不少,紀委監督整個公安局,所以紀委書記官職比副局長官職大。
紀檢委是監督黨政機關行政的,包括監督公安局長、公安局書記等領導行政管理行為,如果他們有受賄現象,會受到紀檢委書的調查,紀檢委書記在三者之間權利明顯要比日常行政的局長和書記大一些。
紀檢委書記就是黨政代表,可以直接處理當地官員。
而一般行政單位的書記是黨代表,一般情況只是起到糾正、督促省長、廳長、局長等行政路線的作用。書記有向上級彙報的權利~省級書記直接可以向中央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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