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叫賣貓頭鷹,這下挨「交錢」進班房了!

近日,河池市金城江區羅某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被判處拘役5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當街叫賣貓頭鷹,這下挨“交錢”進班房了!

2018年2月9日上午

河池市森林公安局金城江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在河池鎮集市上公然販賣貓頭鷹,請求森林公安處理。金城江分局迅速出警,民警趕到現場時,羅某正在以150元的價格叫賣一隻被捕鳥網捕獲的貓頭鷹。民警隨即將羅某帶回公安機關進行調查。經自治區森林公安局物證鑑定所鑑定,羅某對外出售的貓頭鷹學名叫草鴞,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當日犯罪嫌疑人羅某被刑事拘留,同月14日被金城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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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販賣的貓頭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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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認。

最終,金城江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羅某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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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送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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