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東省消費環境評價報告發布!佛山廣州深圳總分位居三甲

■按:

本次評價受廣東省工商局委託,由廣東省消費環境研究會、《消費者報道》雜誌社承擔全部指標數據採集、統計分析和報告撰寫工作。同時邀請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中山大學、廣東消費經濟學會等機構專家學者,成立消費環境評價工作課題組。

根據構建的指標體系,組織數百名專職人員和志願者,前後歷時半年時間,通過多種方式、多渠道採集全省消費環境評價所需數據。經主辦方和課題組專家多次論證,形成評價報告,最終通過省政府新聞辦向全社會發布。

5月10日,廣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2018年廣東省消費環境評價報告新聞發佈會,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廣東省社科院聯合發佈《2018年廣東省消費環境評價報告》(簡稱《報告》)。據瞭解,這是廣東省首次向社會發布全省及21個地級以上市消費環境評價結果。

2018年廣東省消費環境評價報告發布!佛山廣州深圳總分位居三甲

主辦方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凌鋒認為,評價廣東消費環境目的是進一步提高消費環境評價社會影響,推動各地政府更加重視消費環境的優化提升。

消費環境評價得分:佛山、廣州、深圳位居前三名

評價結果顯示:廣東全省的消費環境評價總得分為76.11分。5個一級指標得分分別為:質量與安全81.38分、維權與監督77.59分、基礎與發展74.74分、能力與評價73.73分、品牌與誠信73.63分。根據省內各市評價得分,2018年廣東消費環境評價得分前十名的地市為佛山、廣州、深圳、珠海、中山、東莞、惠州、汕頭、湛江、梅州。

2018年廣東省消費環境評價報告發布!佛山廣州深圳總分位居三甲

▲2018年全省消費環境評價總得分為76.11分。其中一、二級評價指標得分情況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凌鋒認為,開展消費環境評價有利於優化消費環境,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同時,也有利於發揮消費引領作用,倒逼供給端沿著消費升級的需求來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產品升級,構建需求和供給兩端共同發力的雙驅動格局。

《報告》顯示,廣東經營者品牌誠信建設成效初顯,消費環境基礎條件相對完備。消費者對基礎環境方面滿意度評價得分最高,為77.18分;在8大類商品滿意度方面,整體得分為75.81分,對“生活日用品類”商品滿意度得分最高,為78.34分;在8大類服務滿意度方面,整體得分為75.40分,對“通信與網絡服務類”滿意度得分最高,為77.02分。值得關注的是,消費者對“消費維權”指標的滿意度評價得分最低,整體僅為71.73分,表明消費者在消費維權方面的獲得感不強,對提升維權成效仍有較高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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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佛山早在2012年就率先開展適宜消費城市指標體系研究,並在2017年經廣東省政府同意啟動放心消費創建試點城市工作。此次評價,佛山在質量與安全、品牌與誠信和維權與監督三方面領先。

需要指出的是,廣州和深圳這兩座一線城市的成績儘管也不錯,但在一些細節上存在著不足,比如廣州的企業信用、投訴和解、信息基礎、居民消費、城鄉消費等5項指標排名靠後;深圳的產品安全、合同守信、正品承諾、投訴和解、投訴處理、經濟貢獻等6項指標排名靠後。

開展消費環境評價有利於優化消費環境

《報告》強調,消費已成拉動廣東經濟增長的主動力。2017年廣東全省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3.82萬億元,連續35年居全國首位。2014年-2016年廣東最終消費率(用居民個人消費和社會消費的總額佔當年GDP的比率)分別為50%、51.1%和51.5%,呈逐年遞增趨勢。

然而,廣東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仍然亟待提升,2016年廣東最終消費率為51.5%,低於全國平均水平,與美國、歐美、日本、香港等發達經濟體75%以上的最終消費率水平相比,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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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報告》指出,廣東還存在著各地消費環境建設不平衡不充分,主要表現在珠三角排名整體靠前,而粵東西北相對靠後;消費維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有待完善;市場主體責任意識和消費者維權意識有待提高;消費者維權能力指標平均得分普遍偏低等問題。

凌鋒透露,廣東省工商局將充分利用評價報告結果及建議,緊緊圍繞奮力實現“四個走在全國前列”新要求,推進開展全省放心消費環境建設專項行動,推動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落實國務院“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和原工商總局等27部門關於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的部署,強化消費環境建設輿論正向引導,建立消費環境評價數據採集和智能化評價管理平臺,提升評價數據質量和評價工作智能化水平,打好放心消費環境建設“組合拳”,為廣東省持續改善消費環境提供新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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