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创新」邗江区:村会计委派制破解“三资”监管难题

近期,邗江区对全区15个镇(街道、园区)逐一进行调研,出台《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善会计核算机制的实施方案》,在全区141个村(社区)正式推行村级会计委派制度,农村“三资”监管再次升级。

理顺责任机制,解决“怎么管”、“谁来管”的问题。明确各村(社区)是村级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镇一级成立“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保证村级集体资金“四权”(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负责村级集体财务审核监督和资金收付管理以及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相关工作。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按规定根据需要设置相关岗位,公开选拔、招聘村级委派会计,确保村会计队伍建设公开有序。

实行异村委派,解决“怎么派”、“派谁去”的问题。创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1)”+“委派会计(N)”的模式,委派会计驻村负责村级账务核算,按照“依法依规、相近相邻”原则实行一村一委派。村委派会计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聘用,实行异村任职,并定期有序交流,原则上与村委会届期同步,保证村会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为便于委派会计开展工作,是党员身份并具备条件的可以按程序明确为村支部委员。

明确岗位职责,解决“怎么干”、“干什么”的问题

。重新定位会计和服务中心的职能,委派会计名称统一规范为村(社区)主办会计,主要职责为:负责操作、管理农村集体财务和“三资”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编制村级年度财务预决算、参与和监督村级集体产权交易活动以及负责组级账务处理及相关监督等;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能为:指导村(社区)主办会计处理财务事项、在线审核村级财务收支和记账凭证、管理与审核拨付村级集体资金、保管村级移交的会计档案等。

优化考评方式,解决“谁付酬”、“谁考核”的问题。合理确定村(社区)主办会计报酬,坚持岗、酬相适,报酬经费以镇(街道、园区)统筹为主,区适当补助,不增加村级负担。建立和完善村会计培训长效机制,鼓励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相关学历培训。委派会计实行镇(街道、园区)、村双重考核,业务和绩效考核以镇(街道、园区)为主。同时,疏通出口,对工作业绩显著、综合能力强的村委派会计及时给予提拔使用,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陆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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