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男子凌晨骑电动车撞上行道树后身亡,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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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场目击者的描述,我们了解到该事件发生的时间是在凌晨3时,地址是在广福路某广场附近;目击者表示:“当晚该男子当时骑车速度较快(大概每小时80公里左右的速度行驶)、避让不及撞到了树上导致车前身变形严重,现场有市民及时报警拨打了120,但不幸的是救护车到达后,医护人员确认该事故后该男子已死亡。警方在第一时间到达后,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封锁、处理。”目前这个案件警方还在调查中。

18年关于电动自行车车速所规定的每小时低于25公里,根据目击者所描述的,很明显超速行驶了。虽然路上有路灯的光亮照射着,驾驶员以正常的行驶速度去驾驶电动车,夜晚人视距与白天相比真的差距很大,我们认为市民在夜晚尽量避免骑电动车出行。如果遇到晚上或是凌晨出行这种情况,一定要确认自己当时的身体状况适不适合骑车,比如酗酒、突发疾病等因素。按时的检查及保养电动车,出行前检查好电动车的车灯是否正常,行驶的时候也要合理使用。每次出行,戴上头盔,虽然大部分人认为看着不美观而选择不佩戴,但是我们认为安全更重要,一定记得好好保护自己;雨天出行也注意穿戴颜色较为明显的雨衣。如果电动车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可以选择公交车、地铁等更为环保、安全的方式出行。如果对于该事件,如果有更多的线索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进行举证。


时报传媒


昨天晚上看到俩人骑电动车在路中间“画龙”,开着车都不敢上前,这龙画的大呀,超车也不敢,只能从后面闪的远远地,所以虽说喝酒不开车,但是喝酒也不能骑车呀

然后,夜晚骑车,一定的注意,据统计,夜晚骑车发生的事故是白天的7倍以上,而且一定要记得开灯,别以为自己眼睛好,哪哪都能看到,但不开灯不容易被发现,尤其是夜晚骑车。

按说电动车的速度撞了一棵树其实应该不会是很严重的碰撞的,为什么会死亡呢,所以还是提醒一下,戴上头盔太重要。

大家还有什么建议吗?


绿源电动车


我对此类事件表示同情、遗憾,也比比皆是,但是总有人不吸取经验教训自己把自己给害惨了,针对这类自己使自己受伤的事情我是这样看待的:

首先,一个人晚上夜行本来就不安全,尽量避免晚上出去,尤其喝酒之后在视线不好情况下务必要小心行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就以上案列是骑车的自己装树身亡了,如果是撞到行人怎么办,岂不是害人害己。

其次,如果晚上有重要事情非得出去,最好打个车或者有同行者相互有个照应。

第三,这个事情是自己骑车撞树身亡,并没有其他人、物有意或者主观残害,所以后果只能自负。

最后,作为家属也应该客观正确面对不可挽救的既定事实,节哀顺变,好好安葬之后照顾好家里人好好生活,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问题。


华夏丝路情


还能怎么看?躺着看、坐着看、想怎么看怎么看呗!家属应该坐下来商量着应该告哪个部门?什么绿化啦,公路局啦,交警部门啦等等等等,把能想起来的全告一遍!没看到人家骑着车子来了,竟然设置那么多障碍,赔钱,一定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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