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微動態」海南區檢察院內外聯動 促進財產刑執行

加強財產刑執行監督力度

「檢察微動態」海南區檢察院內外聯動 促進財產刑執行

為切實加強財產刑執行的監督力度,進一步維護刑罰權威,海南區檢察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的相關規定,積極採取各項措施,保障財產刑執行工作的有效開展。

對財產刑案件進行審查

「檢察微動態」海南區檢察院內外聯動 促進財產刑執行

近日,我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對海南區人民法院的財產刑案件進行審查。在審查中發現:罪犯董某某因犯詐騙罪、危險駕駛罪被海南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該案董某某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金,針對董某某涉及的罰金刑未執行部分,我院依法向海南區人民法院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其立即移送立案庭審查立案並移交執行局。海南區人民法院收到檢察建議後,在10日內就將檢察建議回覆及繳納罰金的回執送達我院。

7月24日

「檢察微動態」海南區檢察院內外聯動 促進財產刑執行

通過這起財產刑執行案件的辦結,我院與海南區人民法院就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檢察監督達成共識,在今後的工作中要積極協調、加強聯繫,確保財產刑案件依法、公正、規範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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