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江西赣州2名县级干部栽了,两地十余名干部因这事被处理

「曝光」江西赣州2名县级干部栽了,两地十余名干部因这事被处理

江西赣州2名县级干部涉嫌受贿被逮捕

信息日报江西政读获悉,近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赣州市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原赣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处长刘桂芬涉嫌受贿一案。经审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桂芬,并由赣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目前,该案正在审查办理中。

此前,赣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赣州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市政工程管理处处长刘桂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另外,近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赣州市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原党委书记、主任廖振龙涉嫌受贿一案。经审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廖振龙,并由赣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目前,该案正在审查办理中。

2018年5月,赣州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主任廖振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赣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余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新余市纪委通报了一批“私车公养”典型问题,新余市环卫处垃圾处理场场长付小明、司机胡新根,新余市仙女湖区钤阳水产场职工袁有生,渝水区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卢春林和党支部书记、主任周林,分别受到处分、处理。

1

新余市环卫处垃圾处理场场长付小明、司机胡新根“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4月,付小明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4次,共计977.23元,胡新根(临时工)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1次,共计411.92元。2018年5月30日,付小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和待岗一个月处理,胡新根受到待岗一个月处理,违纪款项被收缴;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市环卫处党支部被责成向市城管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2

新余市仙女湖区钤阳水产场职工袁有生“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袁有生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私车加油20次,共计5588.18元。2018年7月6日,袁有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钤阳水产场党支部受到通报批评。

3

新余市渝水区疾控中心公务加油卡管理不严问题。2014年4月至2018年4月,渝水区疾控中心司机吴永忠(临时工)违规多次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43016元。吴永忠受到辞退处理,违纪款项被收缴。2018年6月25日,因监管不力,渝水区疾控中心办公室主任卢春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渝水区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周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渝水区疾控中心党支部受到全区通报批评。


曝光!上饶11名干部因作风典型问题被处理!

近期,上饶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一批问题,并通报了其中3起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

弋阳县葛溪乡3名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2018年5月22日晚,葛溪乡常务副乡长杨毅、人武部长吕木根、文化站站长兼企业办主任胡明华,以及食堂工作人员蔡某某及其亲戚汪某某,在乡镇机关食堂打“带彩”麻将。2018年5月,杨毅、吕木根、胡明华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玉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协管员程日清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7年8月,程日清对某美发店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事项,能办理而不及时办理,并违规决定处罚该美发店300元。之后,工作简单粗暴,针对美发店拒不交纳罚款情况,以不符合条件为由退回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相关材料,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程日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姜文水受到诫勉处理;县卫计委副主任颜喜跃,窗口工作人员王建斌、祝明云、余佃村分别受到谈话提醒处理。

3

婺源县大鄣山乡人大副主席汪浩、乡人社所所长徐琪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大鄣山乡人社所未按规定将到龄退休参保人员名单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导出,致使部分到龄退休人员未能及时享受养老金待遇,损害了群众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徐琪作为具体经办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汪浩作为分管乡人社所领导,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汪浩、徐琪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江西政读、廉洁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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