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亭縣委常委會專題聽取上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匯報

本網訊(通訊員曹軍鵬)7月24日,縣委召開常委會議,專題聽取縣紀委監委關於2018年上半年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彙報。市政府副市長、縣委書記孟小金主持會議並講話,對2018年上半年工作給予充分肯定,並就做好當前和下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會議認為,2018年上半年,縣紀委監委堅決貫徹落實市紀委和縣委各項部署要求,引領全縣各級紀檢監察組織強化監督落實“兩個維護”,夯實管黨治黨基礎,持續深入查糾“四風”,紮實推進扶貧領域專項治理,堅決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積極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階段性成效。特別是在轉作風、查問題、立規矩、明要求等方面成效突出,各項工作不斷走向規範化、制度化、體系化和法治化。一是堅持學深弄懂做實要求,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督促各級黨組織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深學細悟,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二是認真履行監督首要職責,切實維護良好的政治生態。督促各級黨組織嚴格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等制度,對各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了監督和指導,對市委巡察反饋交辦的31件問題線索全部辦結並整改到位,召開了新提拔和轉任幹部集體廉政談話,建立了科級幹部廉政檔案,對3起安全事故監管責任人、2起“兩會”期間維穩不力責任人進行了問責。運用 “四種形態”處理221人(次),其中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184人(次)。

三是加大執紀審查力度,不斷強化懲治的震懾效應。召開了縣委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會議和全縣領導幹部警示教育大會,完善了信訪件和問題線索評估機制。上半年,受理信訪舉報111件,處置問題線索170件,立案32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43人,處置問題線索、立案和處分人數分別較上年同期增長188%、6.6%和43.3%。四是紮實開展專項治理,以“零容忍”態度懲治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圍繞整縣脫貧摘帽,制定印發了扶貧領域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和追責問責辦法等一系列文件,確定3個鄉鎮、9個村為重點整治鄉村。繼續開展入戶訪查貧困戶行動,處置扶貧領域問題線索68件,立案10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14人,組織處理20人,下發紀檢監察建議書15份,通報侵害群眾利益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2批3起5人。加大對“村霸”和涉黑涉惡問題的整治力度,核查涉黑問題線索4件。五是以落實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為抓手,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果。深入開展“九嚴查”,開展明察暗訪8次,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3起;建立紀律作風通報制度,下發通報5期,通報46人。深入推進“三糾三促”專項行動和“轉變作風改善發展環境建設年” 活動,通報典型案例2批3起9人,核查中央環保督查組移交的3類4項問題線索,對17名相關責任人分別進行了提醒約談和警示談話。
六是以促進融合銜接為重點,紮實推進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制定了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實施辦法、調查措施運用規定、執紀監督監察常用文書、案件審理工作辦法等6項配套制度,完善了“紀法”有效銜接的基礎。編印了《執紀監督監察工作規程》和《紀檢監察業務常用黨紀法規彙編》,組織開展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業務培訓18次,組織27名紀檢幹部參加了市紀委能力素質提升培訓。七是抓學習抓制度抓規範,不斷提升監督執紀工作水平。深入開展紀檢監察干部能力素質提升年活動,創建完善“一刊(華亭紀檢監察信息)一書(紀檢監察業務知識系列讀本)一號(煤都清風微信公眾號)一網(華亭廉政網)”四個學習交流平臺,編髮紀檢監察信息21期,編印警示教育讀本和紀檢業務知識讀本六類5500本,發送廉政信息155期450多條,開展“邁向新時代•業務大練兵”知識競賽。完善了班子成員包抓鄉鎮、六個紀檢監察室聯繫指導鄉鎮(部門)案件查辦機制,編髮案件查辦督查通報5期。

會議要求,下半年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緊緊圍繞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決貫徹和落實中央、省、市紀委和縣委的決策部署,重點在四個方面下功夫:一要強化制度監督,督促各級黨組織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有利於落實主體責任、有利於調動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利於提高班子凝聚力和戰鬥力、有利於促進幹部成長進步的制度機制,並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制度落實,有效發揮制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的作用。二要強化執紀問責,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中心工作,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充分發揮明察暗訪、約談提醒的預警功能,著力解決不擔當、不作為、不落實等問題。三要強化案件查處,堅持實事求是,通過深刻剖析案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找出發案規律,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監督制約、體制機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前介入,強化監管,切實做到以案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四要強化組織建設,加強縣紀委與基層紀委的聯動配合,強化對基層工作的督查指導,改進監督執紀方式,形成整體合力,提升監督成效,維護良好政治生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