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一江湖醫生稱「汗蒸」可治癌症,女患者信以爲真卻送了命

來賓一男子在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不具有行醫資格的情況下,讓患者坐在裝有熱藥水的大塑料桶內,並用被單將身體連同塑料桶一起蓋起來,聲稱這樣可治癒癌症。然而,患者卻因高溫高熱休克身亡。7月25日,該起案件在桂平市法院開庭審理。

阮某是來賓市人,今年49歲,他自稱十幾歲就開始行醫治病。2013年,他在沒有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開始在桂平市城區的出租屋裡從事醫療活動。

去年,桂平市50歲的曹某被檢查出患有乳腺癌。同年4月26日,曹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慕名來到阮某行醫的出租屋裡求醫就診。

在第一次診斷過程中,阮某簡單瞭解曹某的病情後,就誇下海口稱能將曹某的病治癒,“但每天需要900多元的治療費”。由於治病心切,曹某一家人信以為真,當天便從阮某處拿了一些藥丸回家服用。

次日下午,曹某如約來到阮某的出租屋。跟前一天一樣,阮某又給了她一些藥丸服用。隨後,阮某將一些燒開的藥水倒進一個大塑料桶裡,在大塑料桶裡放一張凳子,讓曹某脫光衣服坐在凳子上,並用一張被單將曹某的身體連同大塑料桶一起蓋住,利用滾燙藥水的水蒸氣對曹某進行治療。

剛進入塑料桶進行水蒸汽治療時,曹某表示“好難受”,但阮某稱:“剛開始就這樣,過一陣子就沒什麼了。”於是,曹某繼續坐在桶內“汗蒸”。約20分鐘後,曹某出現昏迷休克症狀,後經送桂平市中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廣西正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曹某系因高溫高熱致休克而死亡。

今年3月21日,阮某被桂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3日,桂平市檢察院批准逮捕阮某,次日由桂平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阮某在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情況下非法從事醫療活動,並致就診人死亡,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行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依法提起公訴。

庭審中,被告人阮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最後,審判長宣佈休庭,案件將擇日宣判。

來源|南國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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