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房款领房证却遭遇“一房二卖”

横十八年老赖到法院求和腾房

7月17日,法院拿出“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可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硬招后,施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来到甘井子区法院求和,并将居住的房屋腾空,还将房屋的钥匙交到了房主肖某的手中。这起18年未决的房屋腾退“硬骨头案”最终得到破解。

“一房二卖”惹纠纷

2000年3月,申请人肖某与大连中联房屋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购买了坐落于大连市甘井子区的一处房屋,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在其准备入住时,发现施某已在该房屋内居住。原来,1999年9月,大连渤海建筑工程总公司与该公司六工区负责人陈某,依据与中联公司的以房抵债协议,将案涉房屋卖给了施某,双方签订了商品房销售合同。施某入住该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证。因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故肖某将施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腾退房屋。

2003年9月12日,甘井子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要求施某15日内将案涉房屋腾退给肖某。之后,法院先后向施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迁出房屋,但施某仍不履行。

拒不腾房被拘留

甘井子法院执行局在今年决胜执行难的决战中认真研判案情后认为,本案是一起“一房二卖”引起的纠纷,尽管施某强调陈某没有返还其购房款,但只能另案解决,不能以此为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本案为行为履行,按照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拒不迁出房屋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办案法官郭皓在向施某阐明观点后,施某仍不思悔改,固执己见。经反复做工作无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对施某采取了拘留措施。

拘留期间,施某患糖尿病住进了医院。办案法官郭皓知情后,到医院看望他,同时对其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还将卷宗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事也告诉了施某。

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之下,施某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并主动到法院请求和解。执行法官郭皓,组织当事人双方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施某将房屋腾空后,还主动将钥匙交给了肖某。法宣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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