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舉報長生生物制假的員工予以千萬元獎勵,你認爲應不應該?

靜伺花開


我認為目前首先要做的是把舉報員工保護起來,然後再談獎勵的事兒。

舉報員工掀開了疫苗行業的潘多拉盒子,飛出了讓我們難以置信的妖魔鬼怪,也刺破了這個行業的規則,觸動了整個產業鏈條上的利益者,得罪了龐大的利益集團,我想很多人對舉報的員工都恨的牙癢癢,所以我想現在關鍵問題還是如何去保護好舉報人吧。

此次假疫苗之所以能浮出水面,就是藥監局根據內部職工舉報信和巧妙配合查獲的,不管舉報員工出於何種目的,他們能夠勇敢的站出來將此事舉報成功,並避免了更多的悲劇發生,都是一種值得肯定和大加褒獎的行為。

我們可以想象,如果沒有舉報員工的舉報信,假疫苗還會繼續坑害下去,要繼續生產幾年幾十年,甚至是百年企業,面對巨大的人口基數,我們想想是多麼的可怕啊,說輕點這是有害健康威脅生命,說重點這和滅種滅族有什麼區別。

所以說,對於舉報的員工,我認為給予重獎沒什麼不妥,和給我們帶來的損失和傷害比起來,獎千萬也並不為過。


元芳有看法


我認為應該,太應該了。從披露的消息看至少在7月11日之前,員工實名舉報信就已經到了國家藥監局,國家藥監局檢查組人員於7月11日對長春長生進行飛行檢查,7月15日公佈了相關信息。根據檢查結果,國家藥監局迅速責成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長春長生相關《藥品GMP證書》。正是由於實名舉報,飛行檢查及時,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使產品得到有效控制,沒有進一步擴大危害!

其實不管員工舉報的動機是什麼,是否是一個老員工或者還有他人,都起碼說明這些人良知還在,良心尚存,沒有在助紂為虐的路上越走越遠,越走越黑,並且客觀上減輕了危害程度,應該獎勵。至於獎多少,是否千萬元,我想按照前一陣3U8633航班險情表彰大會給機長劉傳健500萬元獎勵的來看,這次所挽救的損失和挽回的社會影響更大,獎勵千萬也不為過!


長生生物的普通員工工資大概3000多,對於一個以往業績還不錯上市公司來說工資不高,通過個家族的幾十億財富來看,他這樣的公司賺的的錢的確是帶血的錢,而我們的普通員工老百姓在為了自己不多的薪水有的人也失去了良知和良心,違背了職業道德(儘管還沒有詳細披露到底造假出現在哪個環節,或者是全鏈條);有人能站出來,實名舉報也是有著很大勇氣的,畢竟他不能預知自己的命運,落個什麼結果,因為現實中很多是沒有好結果的。

通過這次事件給予舉報人重獎,對一些涉及人命關天,對社會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響的企業來說是有積極作用的,起碼能讓人看到國家是重視的,政府是是可信賴的,良心和職業道德,職業操守,是可以轉化為物質的。

再有對於不舉報,生產過程中違反職業操守,職業道德,職業紀律,生產紀律的員工也要給予處罰,不能為了錢,就缺了德,丟了良心,生活固然不易,掙錢也是艱難,但是如果這錢是那麼的“血腥”,無論多少都不會心安理得吧?

正義需要弘揚,正氣需要提倡,我認為必須重獎舉報者,他或許也是製假過程中一個小小的參與者,但和功勞相比已顯得微不足道了!


濤聲依舊23268


給長生製造假疫苗的事情曝光舉報的人。我覺得是一個非常有正義感。非常深明大義,又是一個非常敢於向邪惡做鬥爭的這麼一個人。我覺得長生製造假疫苗這種事情如果沒有被披露出來公佈於眾,可憐的山東那些孩子還被矇在鼓裡,那些家長還以為自己的孩子。被打了那種抗體就不會再顧及什麼狂犬病了。就是這些疫苗在社會上不知要坑害多少人。要是多少家庭的孩子可能會。染上一些不可抗拒的疾病,到時候 造成的社會危害和社會影響都是會很高的我覺得揭露製造假疫苗的事件的人。真的是為這個社會做了一件大好事。家家都有孩子的,每個孩子的父母對這件事情都是又驚又怕,但是這同時也要感激你這位戰勝邪惡的勇者。畢竟是你把這件事揭露了出來。才讓這假疫苗不在騙人!所以說,別說獎勵,千萬了就是獎勵幾千萬都是應該的。我覺得就應該拿出錢來對他這種行為進行獎勵。而且以此為例,今後只要是誰能揭發出假冒的食品,假冒的商品,假冒的保健品等,就進行獎勵,然後。把這些造假制段的事情都揭發出來,讓他們無地生存。



伊春美食美客


真的嗎?有這麼高的獎勵嗎?如果是事實的話太好了,我們就要鼓勵給予舉報人這麼高的獎勵。這樣其他的人民群眾就會踴躍參加進來,舉報各部門違法違規的不良行為,所以你問給舉報者千萬元獎金應該不應該?我舉雙手贊成,並且還要把他的事蹟公佈於眾,讓大家緊跟效仿。

要知道現在的人們在單位幹活,既使知道單位裡有許多暗藏的秘密、見不得人的勾當,也不敢說出來,一個是怕砸了自己的飯碗,一個也是怕打擊報復。咱們可以想一下,舉報出來對自己有什麼好處,反倒是讓恨自己的人多了起來,背後說自己管閒事的人多了起來。現在不怕了,有這麼高的獎勵,換做是我,我也會立馬舉報,獲得高額獎金,各位朋友們,歡迎你們將來能夠獲得千萬獎金。



陳語爛言


一千萬與N多人人命比誰大?肯定該獎

這次舉報,避免了數以萬計的長春長生可能假狂犬病疫苗上市,挽救了多少人的寶貴生命,避免了多少家庭的殘缺,你說該不該獎?


我可沒有危言聳聽。你要知道狂犬病與疫苗及死亡的關係,你就能理解這次舉報的重要。

人要被瘋狗咬了,無可救藥,唯一活命的希望就是必須在24小時內注射狂犬疫苗。如果注射了合格狂犬疫苗,保證100%活命,但是,如果不能在24小時以內注射或者注射了假的狂犬疫苗,那麼這人肯定100%會死亡!

看了上一段我給您的科普,知道了長春長生作假多可惡!也知道了這位舉報者的功勞有多大,也知道了監管機構立即採用的飛行檢查多麼必要。


生命是無價的,你說,給這位舉報者獎一千萬還多嗎?

感謝關注和點贊,我們共同為這位舉報者點贊和請款!也希望專門疫苗舉報獎勵基金能早日設立,我們不想再生活在恐懼之中。


中科booklong


獎勵是應該的,但如果罰款只有344萬左右,千萬元獎勵就有點佔比不合理了,應該按照罰款的一定比例進行獎勵。



獎勵舉報人,並不是空穴來風,這個在美國已經實行了多年。在2010年,奧巴馬簽署一項《多德-弗蘭克法案》,正式確立了金融領域的舉報人獎勵制度。此法案規定,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被舉報者的制裁超過100萬美元時,舉報人就可獲得所罰款項的10%到30%作為獎勵。而在這項政策規定下,今年3月份SEC網站公佈了一項有史以來最高的舉報人獎:三名舉報人分享了總額超過8300萬美元的獎勵,其中兩名舉報人分享5000萬美金的獎勵,第三名舉報人則獲得超過3300萬美金的獎勵。而此次SEC對違法者(美銀美林銀行)的罰款是4.15億美元,其中20%作為獎勵。



而對於舉報此次長生生物疫苗不合格的員工,雖然他們的舉報的動機可能並不是純粹為了揭露惡行,但是客觀上還是制止了違規違法行為,拯救了後續可能注射假疫苗的孩子,產生的正面作用十分顯著。所以,不論怎麼樣,都應該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獎勵。即便是獎勵額度沒有20%到30%,給於15%也好啊。畢竟,舉報了“東家”,就以為著失業了,而且還面臨著可能無企業願意再招錄這些舉報人的風險。



所以,基於上述所述,合理的舉報獎勵就是罰款乘以15%。現在初步罰款是344萬,乘以0.15大概是51萬元左右,這樣各個方面也都能夠接受。如果後續罰款上億,估那肯定就更多了。


PhD肖


不應該

老實說,對於那些舉報長生生物製假的員工,不但不應該給予千萬元獎勵,還要依法懲罰,為什麼呢?

因為,在法律層面來說,這是一種自首行為,而不是一種舉報行為!在法律看來,員工本身就是製假的參與者,已經犯罪了,員工告發公司製假屬於自首!只有不是製假參與者,揭發長生生物製假,才是舉報。

說來說去,還是不應該!


hi123


獎勵還是該獎勵的,但是不宜過多宣傳,因為這個員工並不是自己的良心發現,是在長生老闆剋扣獎金的情況下,他才怒而舉報的。

但不管怎麼說,這個應該重獎,因為人家必竟冒著生命危險才舉報的。獎個幾百萬也不為過吧!

由此我們來看一下舉報制度

監督部門的工作,無論制度再詳細,方法再巧妙,肯定還會有漏網之魚,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執法部門不可能抓住所有的違規問題。

所以,舉報是十分必要的。

但要保護好舉報者,同時,給予舉報者重獎,這也能彌補日常監督的漏洞,查缺補漏,真正讓企業走上正規。

在長生公司,我想不只這一個舉報的員工知道內幕吧,肯定還有其他經理、技術人員知道,那麼,其他人為什麼沒有舉報呢?

是老闆給的錢給夠啦,還是不敢舉報?無論那種情況,他們的良心去那裡啦,他們在拿著十幾萬的時候,有沒有想到他們賺的這個錢,是不是光明正大,是不是帶著孩子們的鮮血,他們花的時候理直氣壯嗎?

最後,有牽連的人都會被一一處理,單就這個舉報的員工來說,是應該獎勵,這樣才能為他人樹立榜樣,在面對醜惡現象時,才能有更多的人挺身而出,我們要充分保護好這些舉報人的安全,並給予獎勵,這樣我們才能及時發現問題,才能避免千里之堤,潰於蟻穴!


技巧改變世界


    能不能獎勵要具體分析:事件發生後有消息稱舉報人因不滿崗位調動後舉報,若純宣洩似憤,當然不會也不能受到獎勵,因為他可能之前就知道產品有問題,知道有問題而不去行動不是真正得到勇士,他也只是爛瘡裡面的膿水而已,不值得獎勵。如果他知道真相後立即舉報,那麼他絕對是這個社會的英雄,是真正的鬥士,給這個渾濁的世界注入了涓涓清流,讓這個骯髒社會颳起了正義之風,受到獎勵是理所當然。

    當然了,我們不能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要求每一個具體的人遇見壞人碰到壞事之後都能做出符合道德要求的舉動,能做到獨善其身,不助紂為虐這些最基本的要求就已不錯,能挺身而出,主持正義就更好,是一個值得世人尊敬的人,是一個真正有擔當的人,是一個堂堂正正頂天立地的人!

如今,涉案公司的相關違法人員已有15人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拘留措施,整個社會都在密切關注著事件的進展,也都在等待如何給人民群眾一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交代,更希望這次事件不再如之前的社會熱點一樣過段時間漸漸淡出視野到最後不了了之!!!



樂見真知


毫無疑問是應該的,不過目前來看這僅僅是大家的一廂情願,實際這樣的獎勵並沒有發生。


中國一直缺乏西方那種嚴肅的商業文明,改革開放四十年以來,大家都在急著掙塊錢,掙大錢,缺少西方企業那種帶著使命感、責任感去經營企業的心態,丟掉了“不作惡”這一基本的商業倫理。從三鹿到現在的疫苗,從山西假酒到無處不在的地溝油,中國人消費者花了錢,卻遭遇了太多的危險。即便是現在,我們還在和假冒偽劣產品做鬥爭,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情。


塑造一個“不作惡”的商業文明社會,僅僅依靠政 府監管是不夠的,因為不論你監管多厲害,始終有漏洞,更何況還有些監管者本身被相關企業所俘獲。從疫苗事件爆發以來,媒體已經總結了數十起疫苗企業行 賄的案件。所以,民間的力量就顯得至關重要。


但是隔行如隔山,很多產品都具有很強的專業屬性,消費者很難發現其中的問題,疫苗就更是如此。企業內部有良心的員工,就成為可以依賴的力量,他們是專業人士,他們清楚企業其中的貓膩。


舉報自己的公司,可能會很煎熬,因為這家企業如果因此破產倒閉,那麼你的同事、你的工友,還有他們的家庭可能都會失去生計,而且他們的履歷也會成為再次求職的汙點。這些同事,也可能是鄰居,也可能是親朋好友,抬頭不見低頭見。在全國人眼裡,或許你是英雄,但在這些丟掉飯碗的人眼裡,你卻是作惡者,往後的歲月,可能你都一直會帶有這樣的愧疚之心。


但是,整個社會的福利顯然終於個人和一個小集體,對於一個真正有職業道德的人來說,毫無疑問會選擇揭發。如果每個人都能夠以自己的高職業道德要求,去約束企業自身的活動,那麼中國作惡的企業就會少很多,更多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才會更有保障。


所以,無論是精神和物質上,我們都應當嘉獎這樣的“告密者”,他們守護的是社會公平正義。


最後,據小道消息(顯然未經確認,如有冒犯請見諒),舉報者是因為250元的獎金,和長生生物產生矛盾,選擇的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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