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法院参加木垒县全域旅游“1+3+N”综合执法体制建设发车仪式

木垒县法院参加木垒县全域旅游“1+3+N”综合执法体制建设发车仪式

木垒县法院参加木垒县全域旅游“1+3+N”综合执法体制建设发车仪式

发车仪式

7月22日,木垒县全域旅游“1+3+N”综合执法体制建设发车仪式在县守静园隆重举行,木垒县法院作为“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分局”的旅游综合执法体系之一,参加了此次发车仪式。

木垒县法院参加木垒县全域旅游“1+3+N”综合执法体制建设发车仪式

木垒县法院“旅游巡回法庭”专用车内有审判席,原告、被告席,配备了车载电脑、打印机以及电子监控设备。侧面车窗设有LED显示屏,相当于一个集立案、开庭、调解、送达、庭审录像、法制宣传等功能于一身的智能化“流动法庭”。

木垒县法院参加木垒县全域旅游“1+3+N”综合执法体制建设发车仪式

木垒县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将负责受理全县因旅游服务、旅游消费等行为所引发的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案件,调处因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旅游服务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等问题,为旅游活动参与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开展巡回审判活动,积极采取车载法庭的方式到旅游纠纷发生地进行巡回审理。

木垒县法院参加木垒县全域旅游“1+3+N”综合执法体制建设发车仪式

木垒县法院院长阿达力·依玛哈孜表示,该院将按照旅游管理服务“1+3”模式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木垒县“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主动作为,助力发展,依法妥善快速审理旅游纠纷,灵活运用小额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快速、精准地对游客在景区旅游过程中发生的小额旅游纠纷进行速裁处理,实现“快立、快审、快执”,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木垒县旅游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全疆“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1+3+N”旅游执法机制在木垒县率先落地,标志着木垒县旅游产业发展正在走向规范化服务、法制化管理、有序化发展的道路。同时,木垒县法院“旅游巡回法庭”的全体干警们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用扎实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完成好各项工作目标,全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巡回法庭”新亮点、新特色。为木垒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为木垒县旅游业发展增添助力。

校对:魏先锋

审核:吕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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