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通過第三方來簽訂合同,在合同期內不服從安排就辭退,法律能保護嗎?

咱是平民


單位通過第三方來籤合同通常指的是單位和勞務派遣公司簽定勞務合同,員工和單位是一種勞務關係,員工和勞務派遣公司是法律意義上的用人單位,並形成勞動關係,雖說員工和單位是勞務關係,但用工單位也不能為所欲為,不能違反法律法規,用工單位不得剋扣拖欠員工工資,不能無固調整工作崗位,如員工沒有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沒有嚴重違反廠紀廠規的情況下,用工單位無權辭退員工,也不能退還給用人單位的勞務派遣公司,如果員工無理由的不服從用工單位安排,用工單位應退還給勞務派遣公司,用工單位無權直接辭退員工,如用工單位違反法規給員工造成傷害,員工可依法把勞務派遣公司,和用工單位列為被申通人進行勞動仲裁。還有一種情況是反派遣,假派遣,那就是用工單位招用了員工,並在公司勞動,但單位偏偏不與員工訂合同,而是找一個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訂立勞務合同,然後讓員工和勞務派遣公司訂勞動合同,最後由派遣公司派遣到原用人單位。這樣的作法是反派遣,嚴重的違反了法律法規,勞動仲裁絕大多數會裁決這樣的合同無效,並認真和原單位有勞動關係,最後要說的是勞務派遣公司就是個皮包公司,它嚴重侵犯了勞動者權益,這顆毒瘤應早日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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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很多的企業,往往都不是通過自己的公司進行招聘的,都是將自己的人事部給相應的人力資源公司,所以在員工進入企業後,不是和公司簽約而是與人力資源公司簽約。這樣的簽約方式有沒有利弊之處呢?

一丶第三方合同

第三方合同是指企業將人事外包給相應的人力資源公司,員工進入企業工作時,不是和企業之間籤勞動合同,而是與企業外包的人力資源公司(即第三方)籤勞動合同,所以注意員工到企業工作屬於派遣性質,不是企業的正式員工。

二丶簽署第三方合同的利弊

正式員工和勞務派遣的員工的區別是,用人單位與正式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而

勞務派遣員工的勞動關係在勞務派遣公司。

行勞務派遣可以節省用人單位勞動力使用和管理成本;用人單位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要求派遣機構增減派員,有利於用人單位用人的靈活性;也可使用人單位從繁雜的勞動保障事務中解脫出來,有利於用人單位集中精力抓好生產經營。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一條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 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以上就是關於第三方合同的一些解釋了,可以知道與第三方簽署合約有利也有弊,但是如果有違約的情況,員工是可以起訴兩家企業的。


合勝法律網


單位通過第三方簽訂用人合同,這個單位減少了人事管理等很多負擔,如果所用的人不能完成合同所簽訂的工作任務,用人單位可以向第三方提出,要求換人,而不是直接通知勞務人員。如果勞務人員不聽衝用人單位按照合同規定的工作安排,用人單位可以與第三方提出辭退。這是法律允許的,用人單位不存在違法行為。


風雲使者10


答案是肯定的…當然掙人家錢要聽人家話服從人家安排…但是人家不。想用你了就是走人出現問題了也都是推諉誰都不想負責,人員得不到保障…如果在行政單位的第三方那也是沒有尊嚴性的…我在行政單位十年了還有二十多年的……吃飯都不在一起吃而且還是人家不願吃的或者剩菜剩飯………


龍26279591


這是勞務派遣吧,大家看這罰單



鬍子1561622


勞務派遣這種方式對公司有很大的好處,勞務公司按等級收取人頭管理費,發工資的形式是用人單位把員工工資打給勞務公司,再由勞務公司發工資,導致工資到賬時間比正式員工晚幾天,用人單位如果不想用某人,就會直接開除,把此人退回勞務公司,勞務公司會說另外給你介紹一個單位,就看你自己願不願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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