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草案將四審:微商還能躺著賺錢嗎?

近日,我國第一部電商領域綜合性法律《電子商務法(草案)》第三次提請人大常委會審議,有建議指出,在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範圍中,要將通過微信、網絡直播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菅者涵蓋在內。

電子商務法草案將四審:微商還能躺著賺錢嗎?

微商,包括代理,代購,轉售等,通過朋友圈發佈商品信息,從而達成雙方交易。一般來說,微商,首先依靠的是朋友間的信任,先付款後發貨的模式進行。微信平臺,沒有像淘寶京東那樣的電商平臺保障消費者售後權益,如果遇到假冒偽劣商品,很難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在很大程度上,微信朋友圈上購買的商品,通過口碑宣傳,退貨概率不高。但是,如果真的碰上不滿意的商品,你是否真的會退貨?還是礙於面子,朋友之間不好意思退貨而不了了之?

《電子商務法》草案的進一步審議,將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平臺法律的空白,這意味著從事電子商務將越來越難,再也不是過去十幾年創業時期的野蠻生長,對於新進入市場者,將更難分一杯羹。

電子商務法草案將四審:微商還能躺著賺錢嗎?

微商還能躺著賺錢嗎?

如何躺著嫌錢?例如各樣代理,只需拿起手機,轉發商品圖片視頻,再編輯賣家秀,更新物流狀態,甚至盜圖,虛假製作聊天記錄與物流單號,營造火爆熱款的假象,訂單多到"滿天飛"。

以上的情況,僅限於微商紅利初期。現在各種微商弄虛作假的宣傳手法在網上披露,未來的朋友圈,面對微商的刷屏,更多的是不信任,或者是直接屏蔽不再關注。口碑營銷,本來就是依靠高質量的產品取勝,如果參雜著各種的弄虛作假,或者以次充好,粉絲數量也將隨之流失。

電子商務法草案將四審:微商還能躺著賺錢嗎?

如何獲得鐵粉們的支持?

高質量將是永恆不變的定律。質量、價格、營銷宣傳到位,好酒不怕巷子深,好的產品,自然獲得大家的依賴與支持。因此,在高科技的今天,任何的抄襲都能找到原形,任何的虛假修圖,都能找到修改的痕跡,任何的假貨,也逃不出精明消費者的眼睛。

平臺問責,進一步杜絕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如果在知道的情況下,未採取必要措施,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未來微商平臺,將更加規範,杜絕假冒偽劣商品,提高產品銷售門檻,加強圖文不實的監控。 新的市場進入者,還想躺著收錢嗎?即使是躺,估計也是累趴的"葛優"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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