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使用違章電器,現在已經成為了一種頑疾,雖然學校三令五申但是依然有很多學生在使用,開學之後筆者所在的學校有學生因此獲得了處分,但是依然還是有很多學生在偷偷的使用。
這些電器以電吹風、電鍋、電夾板居多,尤其是在女生寢室中。
為什麼不讓使用這些電器呢?主要是出於用電安全,因為每年在各大高校中都會出現,因為使用違章電器失火的現象。那麼為什麼大學生們還在使用呢?其一,學生圖方便省事,有的甚至在寢室做飯。其二,學校沒有學生提供足夠的後勤保障。
綜上,無論出於何種理由或原因,制度就是制度,希望同學要遵守學校的相關管理要求,真要是因此背上個處分確實得不償失,如果發生火災更是追悔莫及。
對於,這種情況大家有什麼想說的嗎?又有什麼好辦法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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