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和十四届县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基层权力公开、公正、透明、健康运行,确保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在彭水落地生根。

报告主体

县级各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含学校、医院主要管理人员)

县属国有企业班子成员

全县39个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

全县296个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组长

彭水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

六个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

(2018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召开会议部署。各单位部门要召开职工会、村干部会,认真学习领会本方案要求,专题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部门要层层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职工会、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使党员干部充分理解支持、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为涉权事项公开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

报告事项阶段

(2018年8月1日至8月31日)

报告亲属关系。党员干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本人及其配偶,以及二者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法定扶养、赡养关系亲属的基本信息。之后亲属关系发生变化或者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重新报告,党员干部应在变化后的30日内报告变化情况。

分级建立亲属关系数据库。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构建“彭水县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报告信息平台”,各单位依托平台分别建立本系统、本辖区党员干部亲属关系数据库。

报告亲属涉权事项。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是指党员干部亲属在党员干部所在部门、乡镇(街道)辖区或所属部门、行业、系统,享受、承建、承接与其履职岗位有关或有影响的惠民资金、建设项目等事项。

录入信息平台。各单位部门根据本单位党员、干部报告的亲属信息及涉权事项内容,如实录入信息平台。之后发生变化的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更新。

3

比对阶段

(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收集资金(项目)及受益人。县级各部门收集2018年1月1日后本部门所有资金(项目)受益人,主要包括:一是县级部门自行实施的资金(项目)及其受益人;二是通过乡镇(街道)组织实施的资金(项目)及其受益人;三是“打捆”下达给乡镇(街道)的资金(项目)。乡镇(街道)收集2018年1月1日后使用自有资金发放的惠民资金受益人信息或自行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承建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信息。乡镇街道收集完受益人情况汇总后,及时将汇总表报相应主管部门。此项工作可以同报告阶段同时进行。

开展比对。各单位将 2018 年1月 1 日后审批的惠民资金(项目)受益人信息与党员干部亲属信息开展比对,发现党员干部亲属享受惠民资金(承建项目或承接服务)情况。之后新增惠民资金(承建项目或承接服务)的,在资金分配或项目审批前比对。

4

核查阶段

(2018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比对出来的亲属涉权事项“合规性”进行“全覆盖”核查,并对核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凡核查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及时作取消、停发等相应处理,并作为问题或问题线索移送相应纪检监察组织。

A县级各部门对本系统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率100%。

B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率100%。

凡群众反映本方案界定的党员干部亲属关系范围以外的其他亲属享受惠民资金(承建项目或承接服务)问题的,参照本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核查。

5

公示阶段

(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对通过业务核查的涉权事项,按照“分级负责、双向公示”原则,在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和资金享受或项目实施的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之后新增涉权事项应在涉权事项核查后及时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在党员干部工作所在的县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开栏或信息网上公示。

❥党员干部亲属享受惠民资金或承接服务的,在该亲属所在的村(居)务公开栏和村(居)民小组同时公示。

❥党员干部亲属承建项目的,在该亲属所在的村(居)务公开栏和项目实施地所在的村(居)务公开栏上同时公示。

凡未经比对、核查、公示或公示有异议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惠民资金(项目或服务),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不得审批或实施。

6

监督执纪阶段

(2018年12月1日以后长期坚持)

加强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对本辖区或监督单位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县纪委监委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情况。

处置问题线索。对比对核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处置,实行台账管理、限时销号。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分级负责、协助配合,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违纪问题。

严肃查处问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不如实报告亲属信息或亲属涉权事项,不说明或不如实说明亲属涉权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工作懈怠、核查不严等问题,严肃查处,加强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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