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河北4市查處44人!原副區長被移送司法……

最新公佈!河北4市查處44人!原副區長被移送司法……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曉林決定逮捕↓↓↓

近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曉林(正廳級)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河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洪濤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中國電信陝西省分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張洪濤(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河北省人民檢察院逐級指定管轄,由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向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洪濤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張洪濤,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保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洪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石家莊市橋西區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區長許建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橋西區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區長許建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許建斌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職務晉升給予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由他人支付個人費用,侵佔他人財物,收受禮品,違規領取加班費,向管理服務對象推銷、出售物品獲取鉅額利益,違規在企業投資入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為謀取職務晉升給予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涉嫌行賄犯罪。

許建斌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背黨的宗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大搞權錢交易,私慾膨脹,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許建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石家莊市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欒城區西營鄉郭家莊村黨支部書記郭蘭書貪汙村民臨時救助金問題。村民白某某、郭某某、韓某某按規定申請臨時救助金2200元,郭蘭書代為支取後,分別給予以上三人各500元,將剩餘700元據為己有。郭蘭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退還和退繳。

深澤縣西河村村委會主任孟紅濤在危房改造項目過程中優親厚友問題。孟紅濤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明知其親屬孫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項目條件的情況下給他申報了危房改造項目,致使孫某某享受危房新建補助資金16000元。孟紅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孫某某違規所得予以收繳。

平山縣崗南鎮馬峪村黨支部書記劉海法等人違規申報低保戶,並將部分低保款用於村集體開支問題。馬峪村黨支部書記劉海法、村黨支部委員劉院生村會計劉建明

違反國家低保政策有關規定,未經村低保評議小組評議程序,僅通過村黨支委會議(村黨支部由上述三人組成)決定,將走失人員劉雲某繼續上報低保戶並將套取的低保款2976元用於村集體開支;未經村低保評議小組評議程序,僅通過村黨支委會議決定,將劉會某夫婦(劉建明岳父母)上報低保戶。劉海法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院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劉建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張家口市通報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赤城縣鎮寧堡鄉胡家窯村村委會主任王亮違規領取農房抗震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5年,王亮在本人不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違規領取農房抗震改造補助資金共1.7萬元,用於新建自家房屋。王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主動上交。

2.懷安縣第三堡鄉牛家堡村黨支部原書記石欣等人挪用危房改造專項資金等問題。2009年至2017年,牛家堡村黨支部原書記石欣與黨支部委員劉濤、會計劉秀蘭,挪用該村危房改造資金共13萬元,用於村集體打井等配套設施建設。同時,3人還存在套取國家糧食直補款7萬元,用於村集體開支的問題。石欣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劉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劉秀蘭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蔚縣陽眷鎮柳澗溝村黨支部書記李珍等人冒領國家糧食直補款問題。李珍與該村村委會主任王貴、會計王財違規將98畝村集體機動地分別計入個人名下,2015年至2017年,李珍、王貴、王財分別冒領國家糧食直補款7355元、6716元、6822元,李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貴、王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全部收繳。

張家口市橋東區檢察院今日對外公佈↓↓↓

為嚴厲打擊涉奧工程項目領域的刑事犯罪,加大對依法徵收拆遷中“三搶”問題的懲防,大力推崇“廉潔辦奧”,為舉辦奧運會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近日,橋東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成功立案監督並批捕一起村官涉嫌合同詐騙案,及時懲治破壞奧運項目建設的刑事犯罪,以震懾不法分子,助削貪腐之風。

經查:2017年9月,橋東區姚家莊鎮某某村黨支部書記王某某偽造了甲方為某某村委會,乙方為村民楊某某的《南莊荒山荒坡承包經營權合同書》,後利用此合同於2017年9月18日由甲方楊某某、乙方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新建京張鐵路八標項目部,丙方張家口市橋東區姚家莊鎮某村村民委員會(王某某簽字)簽訂了《草帽山隧道(樁號DK175+000)新增工作面和營地、便道臨時用地附著物賠償協議》,2017年11月7日,乙方中國水利水電項目部向甲方楊某某賠償人民幣32萬元,同日楊某某將32萬元人民幣交給了村黨支部書記王某某。

該院辦案人員認為王某某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偽造承包合同將臨時佔地及附著物賠償款非法佔為己有,其行為符合合同詐騙罪的立案條件。橋東院偵監部於6月6日向公安分局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公安機關於當日直接立案。後經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於7月6日移送本院審查逮捕,橋東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依法決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保定市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唐縣北羅鎮東下素村黨支部原書記劉慶輝、委員劉江河剋扣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劉慶輝、劉江河利用職務便利,將5名村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7萬元據為己有,其中劉慶輝分得1.2萬元,劉江河分得1.5萬元。劉慶輝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劉江河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涉案資金2.7萬元已追繳。

2、阜平縣城南莊鎮馬蘭村黨支部原委員白寶祥、村委會原副主任王寶明騙取扶貧資金問題。白寶祥、王寶明假借16戶貧困戶信息,騙取養羊扶貧項目資金10萬元,其中1600元作為身份證、糧補卡的使用費發放給貧困戶,剩餘9.84萬元用於償還白寶祥、王寶明等以個人名義成立的養羊合作社債務。白寶祥、王寶明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分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涉案資金10萬元已追繳。

阜平縣扶貧辦主任科員張建科、綜合股原股長劉玉剛、城南莊鎮財政所原所長呂向勇、城南莊鎮財政所原財政員吳寧審核把關不嚴,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曲陽縣曉林鎮鍾家村黨支部原書記鍾玉剋扣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鍾家村在實施危房改造項目期間,鍾玉剋扣該村4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2萬元據為己有。鍾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由司法機關處理。涉案資金4.2萬元已追繳。

4、淶水縣永陽鎮鋪頭村黨支部原書記張玉棟、原委員黃繼貴將不符合條件的村民列為危房改造戶問題。2012年至2013年,在該村實施危房改造項目期間,張玉棟、黃繼貴為不符合條件的12戶村民申請危房改造資金,涉及資金19.2萬元。張玉棟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黃繼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淶源縣留家莊鄉燒車村黨支部書記曹拴拴違規分配扶貧牛問題。2016年,燒車村實施養牛扶貧項目,曹拴拴違規將部分扶貧牛分配給了非貧困戶,涉及資金43.58萬元。曹拴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唐山市通報4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1、開平區教育局財務中心主任孟令金傳達執行教育扶貧政策不到位問題。孟令金在負責貧困生建檔立卡工作時,因其工作疏忽且未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未按上級要求及時將相關政策傳達轄區範圍內學校,致使學校在貧困生費用免除方式上不符合規定,孟令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路北區光明街道馮大里社區黨支部書記馮佩軍違規為他人辦理低保問題。馮佩軍假公濟私、優親厚友,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和其他不符合條件的12人違規辦理低保,涉及金額29.3506萬元。馮佩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涉及金額已全部追繳到位。

3、遷安市建昌營鎮北新莊村黨支部書記柳金廷,挪用受災補償款問題。在2012年“7.21”因災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工作中,北新莊村申報3戶受災戶,獲得40000元補償款後,先用於村內發放零工款,直至市紀委核查組入村核查,只為其中一戶支付12000元房屋修繕材料費,其餘28000元一直用於村內各項開支週轉。柳金廷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4、遷安市楊店子鎮驛南府村在“7.21”洪澇災害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工作中違規申報受災戶問題。2012年夏,驛南府村在“7.21”洪澇災害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工作中,在未召開村兩委會及村民代表會、未進行民主評議,也沒有在村裡進行公示的情況下,將3戶上報。驛南府村黨支部書記王井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村委會主任陳小東、村黨支委兼會計王井瑞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遷西縣通報3起扶貧領域典型案例↓↓↓

1.遷西縣教育局財審科會計趙軍違規為他人辦理學前教育資助的問題。2015年在學前教育資助審核中,趙軍應兩名學生家長的請託,違規為二人孩子辦理了學前幼兒資助手續。2015年秋至2017年春兩個學年間,兩名學生家長分別違規領取學前資助金1900元。2018年6月1日,遷西縣監察委員會給予趙軍警告處分,並依規對3800元違紀款予以收繳。

2.遷西縣太平寨鎮三村黨支部委員王小林套取危房改造補助款的問題。

2013年1月10日,遷西縣太平寨鎮三村黨支部委員王小林在分管該村民政工作中,以其兄王小芳名義上報危房改造事項,且填報的危房改造材料存在明顯造假痕跡。2014年4月,獲取危房改造補助款17160元,王小林將此款用於其子王鈺鳳建房。2018年6月30日,遷西縣紀委給予王小林留黨察看兩年處分。

3.遷西縣住建局危房改造工作審核把關不嚴的問題。2018年4月,市紀委交叉檢查組在檢查遷西縣住建局危房改造檔案時,發現該局在審批過程中存在危房改造審批流於形式,先拆房建房,後審核審批。資料附件弄虛作假,照片用PS合成等問題。2018年5月21日,遷西縣紀委給予住建局黨組原副書記劉連舉、住建局住房保障及物業管理科科長陳樹森、住建局村鎮建設科科長郭忠洋、羅家屯鎮人大主席戴會明、漢兒莊鄉副鄉長李曉東、漢兒莊鄉紀委書記董雪松6人誡勉談話。2018年6月1日,遷西縣紀委監委給予住建局住房保障及物業管理科科員王小微和趙群、灤陽鎮政府民政辦科員張國東、羅家屯鎮社會事務辦主任趙貴耘4人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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