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區:持續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全要素試用12項調查措施

今年以來,雁塔區紀委監委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監察委員會的職能職責和權限手段,充分發揮監督調查處置職能作用,努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加快“兩委”幹部深度融合。採取“面對面”“一對一”方式開展談心談話,班子成員、室(部)負責人、幹部之間互結對子,互助互學,促進感情融合。組織各室(部)之間圍繞黨紀黨規和法律法規開展一次業務討論,促進業務融合。新增4個紀檢監察室,將轉隸幹部交叉安排在紀檢監察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組織宣傳部等部門,促進崗位融合。

嚴格規範調查措施使用。制定印發12項調查措施對應的制式文書,對適用範圍、審批流程、具體要求進行明確規定,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高標準建成辦案談話室,與各紀檢監察機關負責人簽訂《“走讀式”談話安全責任書》,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12項調查措施使用情況監督,嚴格審批程序,規範調查流程,確保調查措施使用嚴謹規範。

全要素試用12項調查措施。實踐探索監察工作運行機制,1-6月,全區使用談話291次、訊問36次、詢問58次、查詢43次、調取29次、扣押1次、勘驗檢查5次。嚴格依照法定權限、規則、程序使用留置措施,先後使用留置措施8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4人。在運用留置措施、移交司法機關等方面積累豐富的“雁塔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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