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无证、违建都不给补偿?看了这些就全懂了

“房屋拆迁,无证房屋在面临拆迁时是否获得补偿,无证建筑是否就是违章建筑,无证建筑进行拆迁时是否可以获得补偿?……”由于历史、风俗习惯等原因,不办理房产证或超面积建房在我国是一种普遍的现象,无证房能否获得补偿是被拆迁人最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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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无证?违法?我的房子到底怎么了?

在这里存在两种情况:

一、房屋建造的时候是合法的,但没有合法产权证明,是由于不可归咎于其自身的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且如果被拆迁人在上述房屋内已长期生活居住,应当得到合法补偿安置。

二、严重违反城乡规划及土地管理法或明知已经发布征收公告或者即将被征收而恶意抢建的房屋可以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在这里还有一个概念要提醒大家。无证建筑不等于违章建筑,无证建筑可能有其历史原因。比如:

1984年1月5日之前建造的房屋,因为当时我国尚未出台过任何一部关于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整个国家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所以这个时间段建造的房屋,不管有无房产证,也不管是否取得规划许可手续,均无条件作为合法房屋进行征收补偿

“法不溯及既往”,这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法律适用原则,而判断某行政相对人建造的房屋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是按照行为时法,即房屋建造时的法律规定,而不是事后法。所以在征拆时,弄清楚各项适用的法律法规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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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创为律师在这里要点出最为常见的两个问题:

1、历史存留的房屋。一些建筑形成于70年代,或是更早至五六十年代,在当时很少的手续就可建成,法不溯及既往,必须结合建筑物形成时法律规定确定合法与非法

2、农村的房屋和城市中的农建房。最开始农村建房管理较松,对产权这方面也没有管理到位,因此农村有很多无证房。

无证房产拆迁补偿考虑因素有很多,例如可以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请大家一定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正确判断。

无证房并不是违法建筑的代名词,对无证房一概不给予补偿是拆迁人无视被拆人合法权益的做法。无证房屋的所有人一定要对自己的房屋及权利有清楚的认识,在拆迁过程中关注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拆迁程序等是否有违法之处,以做到有备无患。如果有自己无法判断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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