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录∣交换与价值规律(六)

(二)价值规律

摘录∣交换与价值规律(六)

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中等的劳动强度,在这个强度以下的劳动,在生产一种商品时所耗费的时间要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以不能算做正常质量的劳动。在一个国家内,只有超过国民平均水平的强度,才会改变单纯按劳动的持续时间进行的价值计量。在以各个国家作为组成部分的世界市场上,情形就不同了。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有的国家高些,有的国家低些。于是各国的平均数形成一个阶梯,它的计量单位是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因此,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比强度较小的国民劳动,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价值,从而表现为更多的货币。

但是,价值规律在其国际范围内的应用,还会由于下述情况而发生更大的变化:只要生产效率较高的国家没有因竞争而被迫把它们的商品的出售价格降低到和商品的价值相等的程度,生产效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也被算做强度较大的劳动。

一个国家的资本主义生产越发达,那里的国民劳动的强度和生产率,就越超过国际水平。因此,不同国家在同一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同种商品的不同量,有不同的国际价值,从而表现为不同的价格,即表现为按各自的国际价值而不同的货币额。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摘自《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645页)

23.那些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即不是劳动产品的东西,或者至少不能由劳动再生产的东西的价格,可以由一些结合在一起的非常偶然的情况来决定

那些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即不是劳动产品的东西(如土地),或者至少不能由劳动再生产的东西(如古董,某些名家的艺术品等等)的价格,可以由一些结合在一起的非常偶然的情况来决定。要出售一件东西,唯一的条件是,它可以被独占,并且可以让渡。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摘自《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714页)

24.价值规律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来说远比单纯的假说,具有更重大得多、更确定得多的意义

价值规律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来说远比单纯的假说,——更不用说比虚构,即使是必要的虚构——,具有更重大得多、更确定得多的意义。

(恩格斯:《第三册增补》,摘自《资本论》第3卷,第1013页)

25.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对于整个简单商品生产时期来说是普遍适用的

只要经济规律发生作用,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对于整个简单商品生产时期来说便是普遍适用的,也就是说,直到简单商品生产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出现而发生变化之前是普遍适用的。在此之前,价格都以马克思的规律所决定的价值为重心,并且围绕着这种价值而波动,以致简单商品生产发展得越是充分,一个不为外部的暴力干扰所中断的较长时期内的平均价格就越是与价值趋于一致,直至量的差额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程度。因此,马克思的价值规律,从开始出现使产品转化为商品的那种交换时起,直到公元15世纪止这个时期内,在经济上是普遍适用的。

(恩格斯:《第三册增补》,摘自《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1018-1019页)

26.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即资本的发展,关于商品的一般规律,例如涉及价值的各种规律,也是在货币流通的各种形式中实现的

在以前的各生产阶段中,产品是部分地采取商品的形式。而资本却必然把自己的产品作为商品来生产。因此,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即资本的发展,关于商品的一般规律,例如涉及价值的各种规律,也是在货币流通的各种形式中实现的。

这里可以看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甚至连属于过去生产时期的经济范畴,也获得了各种特殊的历史的性质。

(马克思:《资本论(1863—1865年手稿)》(1863年8月-1865年底),摘自《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424-427页)

27.这个价值规律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展

一般来说,劳动生产率等于用最低限度的劳动取得最大限度的产品,从而使商品尽可能变便宜。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这一点成了不以个别资本家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而且这个规律只有在包含另一个规律时才能实现,这另一个规律就是:生产规模不是决定于既定的需要,相反,产品量决定于生产方式本身所规定的和不断增长的生产规模。生产的目的是使单个产品等包含尽可能多的无酬劳动,而这一点只有通过为生产而生产才会达到。一方面,只要以过小规模进行生产的资本家物质化在产品中的劳动量多于社会必要劳动量,这一点就表现为规律。因此,这一点表现为价值规律的恰当实现,而这个价值规律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才能充分发展。但是另一方面,这一点又表现为各个资本家的内在动力:他们为了突破这个规律或者机智地控制这个规律使之有利于自身,力图把自己商品的个别价值降低到该商品的社会决定的价值以下。

(马克思:《资本论(1863—1865年手稿)》(1863年8月-1865年底),摘自《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19页)

28.自由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

自由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摘自《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312页)

29.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就起决定作用

我们看到,撇开弹性很大的界限不说,商品交换的性质本身没有给工作日规定任何界限,因而没有给剩余劳动规定任何界限。资本家要坚持他作为买者的权利,他尽量延长工作日,如果可能,就把一个工作日变成两个工作日。另一方面,这个已经卖出的商品的独特性质给它的买者规定了一个消费的界限,并且工人也要坚持他作为卖者的权利,他要求把工作日限制在一定的正常量内。于是这里出现了二律背反,权利同权利相对抗,而这两种权利都同样是商品交换规律所承认的。在平等的权利之间,力量就起决定作用。所以,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上,工作日的正常化过程表现为规定工作日界限的斗争,这是全体资本家即资本家阶级和全体工人即工人阶级之间的斗争。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摘自《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271-272页)

本文摘自《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政治经济学》一书的第一编“直接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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