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區政府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工作部署,
結合南京市“金保二期”上線後的新要求、新變化,
為優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業務經辦管理體制,
規範各項業務標準和流程,提高人社服務質量和效率,
打通民生服務“最後一公里”,
現將部分業務權限交由街道承接辦理:
01
承接的街道
東山街道、秣陵街道
祿口街道、淳化街道
麒麟街道
02
承接的業務
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錄用備案(備案時勞動合同起始時間不超過3個月度);用人單位職工參保、續保(補繳社會保險費時起始時間不超過3個月度);
用人單位職工終解備案和停保(辦理備案和停保時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間不超過15日);
用人單位職工欠費暫停繳納;
參保人員基本信息修改。
經營地在承接街道且參保管轄地在江寧區的用人單位,
自2018年7月9日起,
上述業務均由所在街道勞動保障所辦理,
區級經辦機構不再受理。
閱讀更多 江寧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