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涉事问题疫苗未进入巴中市,市民无需恐慌

近日,网上披露狂犬病疫苗、百白破疫苗事件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市民非常关心巴中辖区有没有问题疫苗等相关事项,针对这一现象,7月24日,巴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专业方面就市民广泛关注的涉事疫苗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两个涉事问题疫苗未进入巴中市,请市民放心。

据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组织检查组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生产现场进行飞行检查,发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行为。

事件曝出之后,许多家长都在恐慌中翻找自家孩子的疫苗本,看看是否接种过长春长生的疫苗。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相关疫苗问题,7月24日,巴中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就此进行了回应。

据介绍,百白破疫苗属一类疫苗,我省实行全省统一采购,由省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区(县)疾控中心-各接种单位逐级冷链运转配送。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消息,长春长生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四川省均未招标采购。因此所含两个批次的百白破疫苗,也未流入巴中市。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责任管理条例规定,人用狂犬病疫苗属二类疫苗,由各区(县)疾控中心直接在四川省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上采购后,生产企业直接配送至各区县疾控中心。区县疾控中心再供应给各预防接种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生产记录造假的长春长生生产的狂犬病疫苗并未上市销售,巴中市也就不存在该批次疫苗。

另外,为方便市民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登录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www.bzscdc.cn进行查询。

(四川在线巴中频道新闻热线:0827-5188332 官方微信:巴中舆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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