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現金被叫停,支付寶微信再不能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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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就是錢包。

在移動支付時代,不帶現金出門已經成為一部分國人生活的常態。

出行、購物、吃飯,凡是用得上現金交易的地方几乎都能用移動支付完成,甚至有乞討者也擺上了二維碼。

移動支付已經成為現代中國的一張名片,不少老外為中國移動支付的便捷折服。在老外眼裡的“中國新四大發明”中,支付寶也佔據了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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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一則頗具喜感的新聞:

有兩名男子從外地來到杭州搶劫,搶了三家便利店。但由於現在消費者多采用無現金支付,所以便利店裡現金很少,兩名男子一共才搶到兩千餘元,算上路費和工具費,竟然“虧本”了。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6月,網民中在線下購物時使用過手機網上支付結算的比例達到61.6%,用戶規模達4.63億。

可以說,無現金支付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便利,但是在無現金支付大潮下,你是否也遇到過這種問題?

商戶拒收人民幣現金損害消費者選擇權;越來越多的移動支付詐騙;還有不少老年人不會使用移動支付由此帶來不便……

針對這些問題,央行發聲了!

央行出手整治拒收現金行為

不得炒作“無現金”概念

7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8〕第10號》,對拒收現金行為進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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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公告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以下統稱現金)。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 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央行在答記者問時表示,近年來,流通領域人民幣現金使用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如一些消費者在旅遊景區、餐飲、零售等行業商戶消費時被拒收人民幣現金,既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也損害了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

相關部門調查顯示,在受訪的2萬多個商戶中,近4成表示過去1年中曾“拒收現金”;在受訪的3萬多名消費者中,超3成反映在過去1年內經歷過“拒收現金”。

對於如何構建長效機制,打造良好的現金流通環境,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要加強引導,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時,不得炒作“無現金”概念。

“無現金日”玩大了!

巨頭此前被央行約談

2017年,微信支付、支付寶曾先後推出“8.8無現金日”、“無現金周”等宣傳口號,引起社會對“無現金”話題的廣泛爭議,後來,雙方將此類宣傳口號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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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這些宣傳口號撤下之前,“戰況”可以說相當激烈了。

阿里巴巴旗下的盒馬鮮生曾明確提示,到店購物結賬時只能使用盒馬APP或支付寶APP掃碼,通過支付寶結賬,不支持現金結賬。

之後,還有類似“現金結賬不能打折”的報道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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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層浪。隨著越來越多的商戶拒收現金,以及微信和支付寶兩大巨頭推出規模空前的無現金營銷活動,將無現金支付的爭議推上了風口浪尖。

經濟參考報曾刊文指出,一些支付機構開展的“無現金社會”活動,出現了四個方面的偏差:

一是未全面看待非現金支付。非現金支付的手段和工具包括銀行卡、電子銀行、票據以及各種互聯網支付等等。

非銀行支付機構的產品和服務,是非現金支付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全部。而少數支付機構打著“無現金周”“無現金日”旗號,有意無意將“無現金”支付等同於自身的支付產品,誤導了消費者。

二是“消滅現金”與現實不符。儘管現代支付方式發展迅速,但這並沒有導致現金持有量的下降,相反流通中現金需求量仍然較大。

從現實看,當下還有不少人依賴現金支付。對於中老年人和農村地區,現金支付還將是重要的支付方式。在我國大部分地區,現金支付和非現金支付仍將長期並存。

三是拒收現金違反法律法規。個別互聯網公司旗下的超市,只支持單一的支付機構產品,包括人民幣現金在內的其他支付方式都被排除在外,這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如果更多商戶拒收人民幣,或對現金支付採取歧視手段,那麼這將影響人民幣的正常流通。

四是容易出現妨礙公平競爭行為。為加快業務滲透,少數支付機構與地方政府聯手打造“無現金城市”。

企業開展商業推廣活動無可厚非,但少數地方力推單一支付產品,不利於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形成。

7月底,央行武漢分行約談螞蟻金服公關部負責人,告知人民幣管理相關法律制度,明確提出三點要求:

在“無現金城市周活動中去掉”無現金字眼;

撤掉所有含有“無現金”字眼的宣傳標語;

公開告知參與商戶不得拒收人民幣現金、尊重消費者支付手段的選擇權。

第三方支付明年起

執行大額交易報告制度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14日午後央行發佈加急文件要求,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以客戶為單位於2019年1月1日起執行大額交易報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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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大額交易報告,是指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的標準及程序,將達到一定金額以上的交易信息,在規定時限內報告反洗錢主管部門。

具體來說,第三方支付機構需要上報的大額交易包括四類:

(一)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 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三)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四)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額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和個人開展相應的資金收付、轉賬等業務,大額交易的報告義務是由金融機構來執行的。

企業和個人無需額外履行報告手續,實際辦理業務過程中幾乎感受不到上報大額交易報告的要求。

聯繫到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臺處理的要求,以及第三方支付客戶備付金將在明年實現100%集中交存,央行正在出手維護移動支付的健康、有序發展。

澄清!整治拒收現金

不代表不能非現金支付

央行整治拒收現金的公告一出,有網友擔心,是不是以後自己使用支付寶、微信支付這些第三方支付工具要受影響了?

央行公告是這樣說的:“在接受現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勵採用安全合法的非現金支付工具”。

所以,答案是很明確的——不影響用戶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說,必須明確,政策指引本身是中性的,目的是規範包括現金在內的各類支付工具的選擇和應用,對支付行為、業態發展、技術創新並不會產生帶有偏向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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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移動支付走出國門。上圖為東京著名繁華街區澀谷的一家商店內,顧客嘗試用來自中國企業的“掃碼支付”付款。

央行還詳解了

“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情形

——對電商平臺、無人銷售、自助服務、網絡政務等場景,以網絡化、無人化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務、履行法定職責,不具備現金收取條件,且參與各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上達成一致,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履行反洗錢、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法定義務,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進行支付的,應當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也就是說,央行的一個總體要求是——“應該和諧發展”。

因為,現金、銀行卡、互聯網支付和移動支付,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優勢,可滿足了不同的支付需求。

專家:保障人民幣流通

是維護其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

近年來,不少第三方支付機構掀起一輪又一輪的補貼大戰,大力推廣“無現金社會”,宣傳在金融交易中不再使用紙幣和硬幣,取而代之的是電子支付等非現金支付手段。

專家表示,人民幣現金是法定貨幣,體現國家信用,保證人民幣現金的順暢流通是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

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明確,自助服務、網絡政務等場景可以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

不過,各地在建設智能化、信息化城市過程中,要注重保障全體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全社會自覺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的良好氛圍。

央行表示,將在綜合治理的基礎上對行政事業、公共服務、大中型商戶進行重點關注,對不正當競爭、惡意或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人民群眾和消費者發現拒收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可以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城市政務熱線、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

在發佈會上,央行表示,目前我國已經形成現金、銀行卡、互聯網支付和移動支付並存的多樣化支付工具體系。

下一步,央行將結合支付場景和相關規律法規,進一步針對非現金支付細化哪些方式合規、哪些需要關注。

網友也表示,在現階段,現金還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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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綜合自中國青年報、中國新聞網、每日經濟新聞、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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